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是保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管全市教育、体育工作。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体育方针、教育体育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规划,拟订地方性教育体育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按照学校设置标准提出学校设置建议,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体育事业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
3.负责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组织审定中等、初等和学前教育地方教材。
4.指导教育督导工作,拟订教育督导的规章制度和指导性文件,综合督导评估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办学(园)水平,推进优质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负责组织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指导全市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
5.负责组织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工作,负责全市职业教育的统筹与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拟订地方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性文件,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改革、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
6.负责本单位教育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筹措教育体育经费、教育体育拨款、教育体育基建专款的分配、管理办法,监测全市教育体育经费的使用情况。统筹指导少数民族教育体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体育援助和支持。
7.指导除高校以外的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劳动教育工作。指导全市青少年校外教育和体育工作。
8.主管教师教育工作,组织全市各类学校教师开展继续教育和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统筹规划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9.组织实施各类高等、中等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和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普通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拟订中职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承办学校的设立、调整及其发展规模、学制、专业的审查报批工作。指导和发展民办教育。
10.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学校(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干管权限,进行领导干部人选的考察、推荐、任免。指导学校做好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做好党员的管理教育,做好工、青、妇及统战工作。
11.负责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并协调监督检查。负责国际、国内教育援助项目的立项和管理工作。
12.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勤工俭学和贫困生资助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和学生法制教育、学校安全稳定教育,处置突发事件。
13.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社会体育团体指导和管理。
14.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管理体育竞赛和业余训练工作,设置竞技运动项目,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组织参加和举办全省、全市性综合运动会和单项体育赛事。
15.研究拟订全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
16.组织开展体育领域的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
17.负责全市教育体育对外交流合作事务。
1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市委教育体育工委办公室、办公室、德育与健康工作科、基础教育科、劳动教育与美育工作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组织人事与师资工作科、发展规划与基建科、计划财务科、安全稳定科、群众体育与体育产业科、竞赛管理与青少年体育科、教育督导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我单位作为保山市教育体育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3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3人(离休0人,退休43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度,全市教育体育工作,亮点纷呈,卓有成效。一年来,围绕建设融合开放、活力多样的边疆教育新生态,建立公平而有质量、开放且有活力、适应人民群众多样化需求、有利于人人成才的教育体系,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向市委、市政府交出一份合格答卷,向全市人民交出一份亮眼的成绩单。市委五届七次全会指出,“三年有起色”圆满收官。
1.坚持强引领谋全局,党政重视全面加强。一是组织领导持续强化。健全教育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围绕“上好学”主旋律,四级书记点对点当好“编外校长”,形成党委政府牵头抓总、教体部门具体负责、职能部门通力协作的工作格局。二是干部队伍配齐配强。市县两级党委副书记兼任教育体育工委书记,中小学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完成率达100%。畅通教育科研人员、学校管理人员与教育行政部门的双向流通机制,五县(市、区)分别选拔调任1名符合条件的校长担任县教体局副局长,实现“让真正懂教育的人来抓教育”,教育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三是育人实效全面提升。加强思政引领,党建和思政课建设同步推进,深入实施“五环思政”育人模式,大中小思政育人一体化建设,打造艾思奇故居等10个“行走的思政课堂”。党政领导率先开讲12节“有温度的思政课”,学校书记、校长“同讲一堂思政课”,成功主办“张桂梅思政大讲堂”2期,2个思政课堂获评省级教师教学基本功典型经验,9个思政课堂获评省级示范课堂典型案例,7个课堂获评省级“学科德育特色课堂”。四是尊师重教氛围更加浓厚。健全市县乡村四级支教助教公益组织,累计为教育发展捐资捐物1.63亿元,推动形成“党以重教为先、政以兴教为本、商以助教为善、民以支教为荣、师以从教为乐、生以勤学为贵、家以阅读为范”的良好氛围。
2.坚持扩容量调结构,资源配置不断优化。一是全力保障教育投入。严格落实“两个只增不减”,分配下达2024年教育项目资金16.23亿元、职业教育项目资金8186万元、体育项目资金5859.74万元。二是优化调整校点布局。立足长远谋划学校发展,优化配置教育资源,完成校点优化布局调整245所,有效解决点多面广难管理、师资分散难利用等问题,促进基础教育扩优提质,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79.11%。三是紧盯重点项目推进。实施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建设,中等职业学校达标率为100%,居全省第一。实施新建项目178个,纳入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省级审核通过储备项目52个,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04亿元,增幅33.5%,居全省第2位。四是夯实数字化基础。中小学班级教学大屏配备率达到95.3%,各级各类学校100%全面接入教育专网。探索构建“1+4+N”教育数字化应用支撑体系,“高黎贡云”上线运行,16个应用模块开始启用。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教师注册率达到100%,1所学校被教育部确定为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基地。师生数字化作品、课例、案例等获评省级和国家级优秀197件次,多个优秀作品、课例和典型经验被推送至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宣传推广。
3.坚持固根本重全面,育人质量显著提升。一是多维培养促进全面发展。深化育人成效,1295名学生获评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校园体育迈上新台阶,3个县入选云南省体育综合改革试点县,9所学校被评为云南省普通高中体育特长招生学校,2所学校被评为国家级健身气功进校园特色学校,6所学校被评为国家级武术进校园试点学校,59所学校被评为国家级足球特色学校。构建“毕业季”综合展演等艺术展演体系,培育美育试点校20所。建立劳动教育常态化管理机制,培育劳动教育试点校37所,腾冲市、保山一中入选全国中小学科学教育实验区、实验校。二是多方协同夯实育人根基。启动大中小心理健康教育一体化合作共建项目,开展心理健康巡讲150余场。建立“一生一档”,开展心理测评中小学校达91.13%。形成协同育人新生态,腾冲市入选全国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实验区。三是多措并举关爱留守儿童。打好关爱救助保护“组合拳”,以“1+N”模式构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13985名领导干部帮扶31931名留守儿童。全省首所九年一贯制集中托管学校保山市汉营润泽学校建成招生,建成“61520”视频通话系统试点学校8所、其他视频通话功能学校82所。
4.坚持抓创新强改革,内生动力持续激发。一是深化教育管理改革。推进集团化办学、实施学区制管理、探索学校共同体建设,认定教育集团18个、城乡学校共同体20个、新优质学校联盟5个、定点帮扶学校16对,推动优质资源向基层延伸。二是深化评价体系改革。小学质量评价体系改革持续深化,启动腾冲市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评价县级试点工作,中国第六届教博会专门推介保山教育监测结果运用典型经验。三是深化教研体系改革。实施教育科研支撑引领行动,构建市县校“一张网”教研管理体系,落实教研员挂联学校机制,蹲点教研与送教工作协同推进,指导学校落实教学常规,加强教研能力建设。构建“行政+教研+高校”的工作体系,建立新高考9门学科送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建普通高中“三新”学科专家团队,开展9门学科全员“三新”专题培训,组织“三新”背景下西部县域高中发展研讨会。科研成果培育稳步推进,省、市级在研课题研究79项,结项109项,启动教育体育项目研究87项,荣获保山市社会科学奖11项。四是深化教师队伍改革。全面畅通教师、班主任、管理干部专业成长路径,实施教师培训小学期制,1万余名教师参加“三线五级融通式”系列培训。实施提升工程2.0研修项目,2.4万余名教师参加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评选推荐省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兴滇英才”教学专项198人,评选认定校长职级687人,补充专职教师872人。建立高级职称“市内认可”评聘管理机制,首批40名教师通过评审,推行高职低聘、高岗低聘和柔性引进教育人才。全面减轻教师负担,进中小学校市级事项压减至5项。五是深入推进教育督导。全市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成效明显,构建起市、县、校三级督学网络。全面开展办学质量综合评价,评估认定省一级二等幼儿园2所、一级三等幼儿园6所、省一级三等普通高中3所和市级现代教育示范学校10所。监测结果与运用“3335”市域探索新模式,得到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心的肯定。
5.坚持提质效立标杆,职教品牌效应彰显。一是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理顺办学体制机制,实现由政府举办向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格局转变,由追求规模扩张向高质量发展转变,由参照普通教育办学模式向企业社会参与转变。5所中等职业学校成立校办企业,办学活力逐步增强。开展5个专业混合所有制、股份制办学。二是优化专业布局调整。围绕产业升级、社会需求优化专业设置,建立学科专业与产业发展相适应的动态调整机制。撤并淘汰6个专业,停办8个专业,新增智能设备运行与维护等5个新兴专业。三是推动产教深度融合。坚持以优化资源配置为重点,以服务产业发展为宗旨,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打造市域产教联合体和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校企共建企业学院6个、产业学院8个、“金专业”5个,开发“金教材”30种,3本教材入选省级规划教材。龙陵县职业高级中学成为示范性国门学校建设,办学模式入选省级职业教育“10种办学好模式”在全省推广。四是搭建技能大赛平台。建立校赛、行业赛、市赛等赛事体系,搭建师生成长成才平台。在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奖78项,4个赛项获国赛参赛资格。
6.坚持扬优势树品牌,体育事业高速发展。一是群众体育蓬勃发展。全市已建成各类健身场地7277个,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7平方米以上,举办各级各类全民健身赛事活动90余场,参与人数超20万人次,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达42.4%,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人数比例达93.2%,全市共有社会体育指导员7029名。二是大型体育赛事助力全民健身和城市发展。成功举办市运会,选拔一批优秀体育后备人才。成功举办永子杯围棋大师赛及系列活动和全民健身运动会,激发广大市民参与热情。三是体育产业服务经济社会能力显著增强。发挥品牌赛事效应,举办腾冲马拉松赛、腾冲高黎贡超级山径赛、腾冲格兰芬多自行车赛等品牌赛事,宣传推介保山形象,为建设高原特色体育强市提供有力支撑。体育旅游精品项目培育成效显著,1个项目入选中国体育旅游精品项目,6个项目入选省级奖项。四是青少年体育迸发新活力。以深化体教融合为主线,抓实“三大球”项目发展,搭建校、县、市三级竞赛平台。举办“奔跑吧•少年”等赛事活动270 余场次,10万余名青少年参加,在省第一届冬运会等省级赛事获金牌15枚。花式跳绳、轮滑、攀岩、冰雪运动等新兴体育项目在保山蓬勃发展。市教育体育局荣获“全国体育事业突出贡献奖”。
7.坚持防风险守底线,安全保障全面升级。一是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强化顶层设计,制定中小学校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系列方案,加快推进校园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安全素养,组织全市校园安全管理干部能力素质提升等培训3次。二是安全防线更加坚实。建立“71015”校园安全工作机制,全面推行“1530”安全教育模式,发布提醒50期、提供教育资源293个。联合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交办重点安全问题737个,100%落实整改。组织各类应急演练1.3万余场次。三是专项行动更加深入。筑牢食品安全防线,规范中小学校供餐企业单位评价退出机制和食材供应管理。筑牢消防安全防线,全面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市教育体育局被评为“2024年119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优势,开展法治教育7000余场次。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2024年度收入合计20296655.8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296655.82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385032.46元,增长7.3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776032.46元,增长9.59%;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减少391000.00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上下年度开展的专项业务工作不相同,导致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有差异,本年新增保财教〔2024〕232号保山市国家教育考试考务指挥中心升级改造经费392660.00元;新增保财教〔2024〕12号毕业季艺术展演活动补助经费200000.00元;新增保财教〔2024〕33号2023年基础教育综合奖补资金1278573.67元;新增保财教〔2024〕66号信创资产经费370000.00元;新增保财教〔2024〕232号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339942.17元;保财教〔2024〕232号教育发展事务支出项目补助经费增加276252.13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2024年度支出合计20458323.84元。其中:基本支出8892220.74元,占总支出的43.47%;项目支出11566103.10元,占总支出的56.53%;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627600.48元,增长8.6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20056.98元,下降2.41%;项目支出增加1847657.46元,增长19.01%;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上下年度开展的专项业务工作不相同,导致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有差异,本年新增保财教〔2024〕232号保山市国家教育考试考务指挥中心升级改造经费392660.00元;新增保财教〔2024〕12号毕业季艺术展演活动补助经费200000.00元;新增保财教〔2024〕33号2023年基础教育综合奖补资金1278573.67元;新增保财教〔2024〕66号信创资产经费370000.00元;新增保财教〔2024〕232号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339942.17元;保财教〔2024〕232号教育发展事务支出项目补助经费增加276252.13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892220.7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050467.44元,占基本支出的90.53%,年人均人员经费支出206422.24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41753.30元,占基本支出的9.47%,年人均公用经费支出21583.42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566103.1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非涉密的项目具体开支及工作开展情况为:
1.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云南省青少年攀岩锦标赛(省对下)专项经费299000.00元,主要用于举办云南省青少年攀岩锦标赛事支出。
2.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全市体育教师和教练员培训经费224538.50元,主要用于组织全市体育教师和教练员培训3次,覆盖培训学员不少于200人次。
3.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市委市政府春节慰问活动经费21000.00元,主要用于按照2024年市委市政府春节慰问活动通知要求,在春节期间组织慰问具有代表性的2所中学、2所小学,慰问退休教师和困难教师代表10人。
4.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市教育体育局向上争取资金考核奖励工作经费187169.00元,主要用于保障本级机关办公运转,举办教育体育工作会议1场次,激励积极向上争取资金。
5.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2023年教育特殊补助中央资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边境行”宣传教育活动补助经费30326.53元,主要用于保障实施保山市中小学党务干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培训,实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艺术作品评比活动,实施中小学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讲解员大赛及中小学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说课比赛支出。
6.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市委联系专家分层分类(教育)联系经费1000.00元,主要用于市委联系(教育部门)专家分层分类联系服务工作保障。
7.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保山市青少年轮滑公开赛专项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举办全市青少年轮滑公开赛赛事支出。
8.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经费190.00元,主要用于补助单位工作经费,促进贷免互补成员单位加强帮助大学生创业就业。
9.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经费10846.00元,主要用于落实“两新”组织教育培训制度,年度内开展4次党员教育培训。
10.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教育经费统计业务培训经费9637.00元,主要用召开全市年度教育经费统计年报业务培训支出。
11.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第二批市级教育培训项目经费175440.00元,主要用于组织学校卫生健康骨干教师培训和保山市2024年劳动教育骨干专题研修班培训支出。
12.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全民健身推广普及经费25937.00元,主要用于补助开展全民健身推广普及活动支出。
13.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2023年基础教育综合奖补资金1278573.67元,主要用于保障42个“三名”工作室科研培训及支持教育数字化能力提升教育数字化建设支出。
14.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保山市青少年跳绳公开赛专项经费5276.00元,主要用于支付青少年跳绳公开赛赛事支出。
15.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体彩公益金资助项目绩效管理(2024省对下)专项经费6296.00元,主要用于组织开展年度体彩公益金绩效管理支出。
16.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339942.17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市学前教育园长、骨干教师集中研修培训支出。
17.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第四批市级教育培训项目经费28554.00元,主要用于举办保山市2024年第一期教育督学培训支出。
18.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室外健身器材更新及配备补助经费99800.00元,主要用于补助实施室外健身器材更新配备支出。
19.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信创资产经费370000.00元,主要用于购置信创资产32台式电脑,2台服务器支出。
20.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保山市2024年教育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工作经费29975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市教育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督促检查、筹备各类工作会议4次以上、形成1个以上研究报告支出。
21.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教育督导评估项目补助经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年度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开展支出。
22.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专项资金349000.00元,主要用于补助举办、参加全国青少年体育比赛、落实“国球进社区、进公园”乒乓球器材购置及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支出。
23.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保山市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市级分担经费915545.25元,主要用于配套分担地方高校学生办理助学贷款风险补偿支出,确保当年度符合条件大学生实现应贷尽贷。
24.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教师节系列活动补助经费348500.00元,主要用于第40个教师节之际召开一次教育工作会,总结年度工作、分析存在困难、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形成重视教育、关心教育、支持教育的良好格局。
25.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已故离休干部无固定收入配偶生活补助资金18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兑付已故离退休干部无固定收入配偶生活补助1人,及时按月发放补助1500元/月,全年兑付补助18000元。
26.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毕业季艺术展演活动补助经费200000.00元,主要用于举办举办第二届毕业季文艺晚会支出。
27.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职称评审业务补助经费92441.02元,主要用于保障2024年度教师职称评审业务支出。
28.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教育发展事务支出项目补助经费4570125.46元,其中财政拨款资金(教育考试收费等返回收入)4408457.44元,单位资金(国开行拨付助学贷款工作经费等)161668.02万元,主要用于弥补教育发展事务支出缺口,购置办公设备,改善办公条件,保障机关正常运行办公。
29.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保山市国家教育考试考务指挥中心升级改造经费392660.00元,主要用于实施保山市国家教育考试考务指挥中心搬迁升级改造支出。
30.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遗属补助经费13104.00元,主要用于保障年均实施已故遗属生活困难补助1人,及时按月发放补助1092元/月,全年兑付补助13104元。
31.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国民体质监测专项经费32335.50元,主要用于资助国民体质监测点建设,组织国民体质监测支出。
32.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第五批市级教育培训项目经费25542.00元,主要用于举办保山市教育体育系统行政干部能力提升培训支出。
33.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第三批市级教育培训项目经费57360.00元,主要用于举办保山市校园安全管理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培训支出。
34.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边境小康示范体育健身器材专项经费286400.00元,主要用于配建建边境小康示范体育健身器材18套支出。
35.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参加省级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比赛补助经费300000.00元,主要用于补助参加省级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比赛支出。
36.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2024年保山市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及第五届市运会竞赛组织工作经费298614.00元,主要用于保障举办2024年保山市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及组织第五届市运会竞赛工作经费支出。
37.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青少年体育活动专项经费103200.00元,主要用于补助组织青少年体育活动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291995.8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41%。与上年相比增加2224673.46元,增长13.85%,完成年初预算的117.6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84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组织事务1000.00元,其中:其他组织事务1000.00元;用于社会工作事务10846.00元,其中:专项业务10846.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下达市委联系专家分层分类(教育)联系经费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经费等项目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15462023.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53%,完成年初预算的110.05%。主要用于教育管理事务14206536.19元,其中行政运行5460899.76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35669.00元、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8209967.43元;用于普通教育339942.17元,其中学前教育339942.17元;用于其他教育支出915545.25元,其中:其他教育支出915545.25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年度内人员变动及政策性调资导致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增加;二是本级预留资金项目年初未纳入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2573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9%,,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体育125737.00元,其中:群众体育125737.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下达中央省级补助体育赛事活动项目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46062.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19%,完成年初预算的241.9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257137.91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17282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84377.7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99940.21元;用于就业补助190.00元,其中: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90.00元;用于抚恤788734.80元,其中:死亡抚恤788734.8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政策性调资导致养老保险、死亡抚恤等社会保障缴费类人员经费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626071.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2%,完成年初预算的96.7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626071.50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317644.33元、事业单位医疗21300.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70730.59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396.58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政策性调资导致医保缴费等人员经费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025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20255.00元,其中:购房补贴20255.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将职工住房补贴项目纳入预算安排。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9800.00元,决算为163369.9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2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386.42元,下降3.7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000.00元,决算为139246.9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5.23%,完成年初预算的99.4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800.00元,决算为24123.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4.77%,完成年初预算的80.9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09.42元,下降0.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877.00元,下降19.5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412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5877.00元,下降19.5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63369.9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1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386.42元,下降3.7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000.00元,决算为139246.9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2412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41%。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单位继续加强公务用车使用审批管理,有效压缩公车用车运行成本。二是本年度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批次、人次,公务接待活动大幅压减。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09.42元,下降0.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877.00元,下降19.5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412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5877.00元,下降19.5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单位继续加强公务用车使用审批管理,有效压缩公车用车运行成本。二是本年度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批次、人次,公务接待活动减少1个批次10人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开展教育教学及体育管理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开展教育教学和体育管理工作活动中符合接待规定而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1753.30元,比上年减少40048.54元,下降4.54%,主要原因是2024年认真贯彻过紧日子工作要求,切实加强机关日常支出审批管理,压减各类不必要开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等支出,日常公务运行成本相应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日常开展教育管理事务等支出,包括:办公费42673.38元,手续费1300.00元,水费4000.00元,电费23026.62元,邮电费55000.00元,公务接待费24123.00元,工会经费129633.3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9246.98元,其他交通费用4072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5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资产总额39953513.52元,其中,流动资产1699803.95元,固定资产8206001.0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30000000.00元,无形资产39708.51元(净值),其他资产800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17735.6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67764.9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51826.9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278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24026.9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74566.75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76566.75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