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
现将《保山市义务教育质量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
2022年10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保山市义务教育质量提升实施方案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质量提升的实施意见》(云教发〔2021〕79号)要求,围绕“三年有起色、五年上台阶、八年争优秀”目标,为推动保山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促进教育公平,提升育人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目标
统筹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完善学校布局,补齐办学短板,逐步解决全市区域间、城乡间、校际间义务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构建更加公平优质、更具特色和活力的义务教育发展体系。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取得阶段性进展,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教育公平持续保障,教育生态更加和谐,教育质量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和满意度显著提高。到2025年,全市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持续保持99.5%以上,腾冲市通过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评估认定,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达95%以上。
二、实施“六个行动”
(一)实施完善义务教育体系行动
1.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育人体系。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把德育工作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加强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生态文明、心理健康和行为习惯养成教育。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实施教学,确保学生学业达到国家规定质量标准,着力培养认知和实践能力,促进思维发展、激发创新意识。配齐配足体育教师,强化学校体育教学训练和赛事,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着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外锻炼1小时。实施学校美育提升行动,弘扬中华美育精神,配齐配足音乐、美术教师,改善场地器材建设配备,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贯彻落实《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构建以学校为主导、家庭为基础、社会全方位支持的劳动教育格局,建设适应教育现代化要求的劳动教育体系。
2.优化义务教育布局结构体系。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城乡布局调整,坚持教育规划先行,预留足够的义务教育学校用地,小学生均不低于24.29平方米,初中生均不低于26.31平方米;依法落实城镇新建住宅小区配套标准化学校建设,有序增加城镇学位,切实满足适龄儿童就近或相对就近划片入学要求;妥善处理好“新建”与“撤并”问题,消除“大班额”,持续解决“城市挤、乡村空”问题。新建独立小学、初级中学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不超过2500人;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加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停止审批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依法依规规范“公参民”学校,确保2022年底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规模县域占比不超国家标准。
3.夯实教研支撑体系。加强教研队伍建设,按照“专兼职结合”的原则,健全完善市、县、校三级教研管理机制体系,把具有学术研究引领能力、教学实践操作能力的骨干教师充实进教研队伍。明确教研员工作职责,制定教研员专业标准,健全教研员准入、退出、考核激励和专业发展机制,配齐配足市、县两级各学段各学科专职教研员,且不得占用,发挥教研员专业引领作用。完善区域、校本、网络等教研制度,建立县级教研员乡村学校联系点制度和区域内校际联合集体备课机制,推进城乡学校连片教研和城乡学校结对帮扶,提高教师备课质量,促进教师专业能力提升。
(二)实施规范办学管理行动
4.完善现代学校治理机制。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建立健全学校规章制度,实施科学管理、民主管理、法制管理,发挥管理育人功能。加强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等管理。落实教育行政部门监管责任,加强源头监管,完善过程监管,强化安全监管,严格依法监管,对办学方向、教育投入、学校建设、教师队伍、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教育生态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部门、学校、教师和有关人员责任。
5.规范教学行为。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不得挤占音、体、美、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教学时间。健全学校教学管理规程,统筹制定教学计划,按照课程标准实施教学,不随意增减课时、增加难度、调整进度。加强科学教育和实验教学,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读书活动。实行均衡分班,不分重点班和快慢班。
6.规范教材教辅管理。完善中小学教材选用审定制度、教辅评议制度,加强中小学教材教辅规范管理。严禁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取代国家课程,校本课程原则上不编写出版教材,不得引进、使用境外教材,严禁使用未经审定的教材。严格落实“一教一辅”政策,小学一二年级不得推荐征订教辅材料。
7.落实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严格按照国家要求控制作业数量和时间,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初中不超过90分钟。控制节假日书面作业时间。学校要“一校一策”制定作业管理办法。建立学校作业定期检查制度。教师对布置的作业要全批全改,及时反馈,加强面批讲解和辅导。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提升课后服务质量,实行课后服务全覆盖。课后服务结束时间不早于17:30,不晚于18:00。学校要“一校一案”制定课后服务方案,利用学校资源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后活动。教师不得占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授新课,可指导学生完成作业或自主学习,对学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辅导。持续做好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监管工作,停止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8.规范招生入学行为。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和“公民同招”政策,推进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确保随迁人员子女在流入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持续完善招生入学规则程序,加强规范管理和监督。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和录取工作由属地县级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在学校审批机关管理区域内招生,并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县(市、区)学生入学需求,所在县(市、区)招不满且审批机关为市教育体育局的,可以在市域内适当跨县(市、区)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施电脑随机录取。严格落实招生入学“10个严禁”要求,严肃查处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和为违规跨区域招收学生及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等违纪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进行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
9.严格考试管理。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和教学基本要求组织考试,从严控制考试次数,严禁以任何方式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成绩和排名。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其他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年级从不同学科实际出发,可适当安排一次期中考试。禁止赶抢教学进度、提前结课备考,不得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对学校进行奖惩。
(三)实施课堂教学质量提升行动
10.优化课堂教学方式。深化教学改革,优化教学方式,促进学生主动、深度、全员参与学习。坚持因材施教,精准分析学情,重视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指导,加强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坚持教学相长,注重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引导学生主动思考、积极提问、自主探究。探索基于学科的课程综合化教学,开展研究型、项目化、合作式学习。支持开展以提升课堂教学质量为主题的教学活动和竞赛,培育、遴选和推广优秀教学模式。
11.规范课堂教学实施。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实施课堂教学,强化教学常规管理,统筹制定教学计划。小学一年级坚持“零起点”教学。分学科制定义务教育课堂教学基本要求,指导学校形成教学管理特色。健全教学评价制度,注重诊断与改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坚持和完善学校内集体备课制度,认真制定教案。
12.推进教育教学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以数字课堂建设为重点,深化义务教育专网和“三个课堂”的建设与应用。加强校园智能化建设,支持智能教室、虚拟实验实训室、智能图书馆等智能学习空间建设。将编程教育纳入信息技术课程体系,建设智能学习空间和学习体验中心,推行场景式、体验式、沉浸式学习。积极推广运用省级统一搭建的数字资源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和一体化智能教学与管理平台。到2025年底,全市85%义务教育学校建成以学习者为中心,智慧教学、智慧资源、智慧管理、智慧服务融合一体的智慧校园。
(四)实施优化教育评价行动
13.推进义务教育评价改革。推动地方党委和政府树立正确政绩观,科学评价学校和教师。推动教育督导和教育评估专业机构力量整合,形成以政府履职、学校办学、学生发展为主体评价内容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注重评价学校办学水平和育人质量,提高教育质量评价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注重评价学生综合素质和关键能力,以全面培养为重点,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形成适应终身学习和社会发展的品格和能力。
14.实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积极支持配合做好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做好5个县(市、区)义务教育阶段9个科目领域的质量监测,监测结果作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重要指标之一。加强监测结果研究,分析影响教育质量的原因,指导各地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不断提升教育质量。
15.推进考试招生改革。推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落实省级统一命题、统一考试,坚持以课程标准为命题依据。稳妥推进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指标到校改革,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构建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模式。
(五)实施教师队伍提升行动
16.提升教师素养和专业能力。全面落实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持续开展向张桂梅同志学习活动,持续开展师德失范典型案件警示教育,完善学生、家长和社会参与的师德师风监督机制。落实中小学教师五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培训要求,开展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国培计划、省培项目重点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边境民族地区的乡村教师倾斜。持续开展省、市、县各级学科带头人、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名班主任、骨干教师等遴选培育工作。搭建教师自主选学平台,实行培训学分管理,强化培训结果应用及考核。重视中小学教师教学基本功,强化“钢笔字、毛笔字、粉笔字和普通话”等教学基本功和教学技能训练,组织课堂教学竞赛、说课比赛、优课评选等活动。
17.优化教师资源配置。盘活现有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加大调剂力度,推动县域内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全面达到国家基本标准。全面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均衡配置教师资源。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加大优秀师范生培养力度和特岗教师招聘,实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加大思政、体育、艺术、劳动、科学、综合实践活动和心理健康、特殊教育等紧缺教师的配备和培训培养力度。
18.全面提升校长专业领导水平。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校长职级制改革,推进校长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按照校长岗位特点,完善选任机制与管理办法,实行任期制管理。持续实施“万名校长”培训计划、中小学校长领航工程,构建选拔、培养、使用、管理一体化的中小学名校长持续发展梯级建设体系。完善名校长评定、管理办法,加强中小学名校长人才库建设,建立市级中小学名校长工作室,倡导教育家办学,营造优秀校长辈出的制度环境。
19.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鼓励不同学科的教师担任班主任。建立中小学班主任工作档案、考评、激励、培养培训等制度机制,在奖励性绩效工资、职称(职务)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进一步向担任班主任特别是长期担任班主任的教师倾斜。遴选认定一批市级名班主任工作室,营造以从事班主任工作为荣的良好环境。
20.依法保障教师权益和待遇。健全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完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制度,依据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补助。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社会事务进校园、抽调中小学教师等事项,严格清理规范与中小学教育教学无关事项,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奖励从教20周年以上的优秀乡村教师,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环境。
(六)实施乡村教育振兴行动
21.补齐乡村学校办学短板。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边境县学校建设,保留并办好必要规划长期保留的教学点,统筹做好易地搬迁安置点义务教育配套设施建设,保障学生就近就便入学。以县为单位做好乡村学校的布局规划,按照优质均衡评估标准,保障乡村学校的信息化、音体美设施设备、教学仪器、图书配备和功能教室配备等达标。
22.建立城乡学校结对帮扶机制。以县为主建立城乡学校“手拉手”伙伴关系,完善城乡学校支教制度,广泛开展对口帮扶活动,努力实现每一所乡村学校都有城区学校对口帮扶并切实做到真帮实扶。探索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管理模式,通过集团化、学区化办学、委托管理、教学联盟、合作办学等形式,建设城乡学校共同体,促进共同提升。完善城乡教师交流轮岗制度,推动城镇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并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23.完善控辍保学常态化工作机制。压实控辍保学“双线四级”责任,落实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学校共同参与的联防联控责任机制。全面推广应用“云南省义务教育在校学生动态管理系统”,每天动态考勤,精准锁定辍学学生,确保控辍保学底数清、情况明。健全依法控辍治理机制,用好管好“政府救助平台”控辍保学系统,压实“四步法”劝返责任,确保辍学学生“劝得回”。健全分类安置保学和应助尽助救助机制,确保劝返学生“留得住”。健全学校教学质量保障机制,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丰富学校文体活动,提升学校吸引力,确保劝返学生“学得好”。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体制,强化党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职责。建立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各方面,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中小学校得到贯彻落实。持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提升中小学党组织建设水平,实现中小学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切实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落实部门职责。推动构建各级政府为主、多部门协同、多方参与的义务教育质量提升发展机制,解决好编制、经费、规划、安全监管、教师待遇等方面的问题,推动落实好各项改革措施。将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纳入社会治安重点整治内容,建立健全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和依法处理机制,积极推进校园安全“三防”系统建设应用,切实维护学生人身安全。坚决打击“校闹”行为,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涉及学校和教师矛盾纠纷。
(三)强化督导评估。将义务教育质量提升作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开展动态监测和经常性督导评估,确保各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督导评估的结果作为评价政府履职行为、学校办学水平、实施绩效奖励的重要依据。对督促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落实不力、推诿扯皮、搞变通打折扣的,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问责。
(四)营造良好氛围。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党的教育方针、科学教育观念和教育教学改革典型经验宣传报道,合理引导预期,增进社会共识。让全社会充分认识到义务教育取得的成绩,正确看待当前存在的问题,帮助家长理性引导孩子确定成长目标,营造家、校、社协同推进义务教育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