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37-2-11_B/2018-093000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18-09-30
  • 文号
  • 保政教发〔2018〕1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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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教育局关于对保山市人大四届三次会议第26号建议的答复

祈国光代表:

感谢您对全市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您在市人大四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瓦渡乡成立完中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根据管辖权限和属地原则,市教育局以积极审慎的态度征求了隆阳区教育局的意见。隆阳区教育局经过实地调查,局班子专题会议研究,形成如下意见:一是条件不够。瓦渡中学现有校舍面积、设施设备、师资队伍等办学条件,仅能满足初中的办学要求,如果在现有条件下举办高中,不但难以达到高中办学标准和要求,还会挤压初中办学空间,影响当地的初中就读需求。二是生源不足。目前,隆阳区现有13所完中,除了城区完中学校,农村完中尤其是山区完中学校基本每年都难以完成招生任务;而且成绩优秀的学生都是选择到中心城区优质高中就读,在瓦渡举办完中,招生势必非常困难。

另外,根据省、市有关普通高中发展的文件精神和要求,为了进一步优化普通高中学校布局结构,新建普通高中学校(含完中)原则上要安排在县级及以上城市。《云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年)》(云教〔2017〕6号)明确规定:“根据人口变化趋势、新型城镇化规划和产业发展需求,统筹编制普通高中建设和发展规划,合理规划学校布局,新建普通高中原则上安排在县级及以上城市,办好必要的现有乡镇高中。”《保山市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年)》(保政教发〔2018〕87号)明确规定:“统筹编制普通高中建设和发展规划,按照“高中阶段学校向城区集中,办好必要的乡镇高中”原则,合理规划学校布局,新建普通高中原则上安排在县级及以上城市,在办好必要的现有乡镇高中的基础上,逐步把生源少、质量低的乡镇高中并入城区新建高中。”因此,根据当前普通高中教育改革发展的要求,在瓦渡举办完中学校,缺乏有力的政策支持和保障。

综合隆阳区教育局的意见和相关政策规定,并审视分析了当前保山普通高中教育改革发展要求,以及教育投入的能力和现有条件,认为在瓦渡中学举办高中,条件不成熟。

衷心感谢您对全市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真诚的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并予以监督。

保山市教育局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