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37-2/20231026-0001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3-10-26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关于保山市政协第五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第05020059号提案答复的函



民盟保山市委:

您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落实“双减”政策促进全市义务教育提质增效建议的提案(05020059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严格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建议。

对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目前我市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贯彻落实。

(一)严格准入。按照《云南省科技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云南省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云南省体育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以下简称“三个指引”)规定的设置标准,明确具体设置要求、审核办法和审核流程,开展审核工作。达不到设置要求,一律不予审批通过。

(二)规范运营。一是规范培训内容。全面落实《云南省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建立培训材料内部审核和外部审核制度,坚持凡编必审、凡用必审;二是加强收费管理。培训机构的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强化全流程监管。严格落实《云南省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暂行办法》要求,培训机构收费实行监管银行、专用账户、专款管理,培训机构预收费应全额纳入监管。培训机构收费应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监管专用账户,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全国监管平台)统一监管;四是加强财务管理。全面落实《校外培训机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督促指导校外培训机构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三)加强日常监管。一是实行黑白名单制度。即将出台《云南省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管理办法》,全面推行黑白名单管理制度。将“黑名单”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二是完善年检制度。即将出台《云南省校外培训机构年度检查实施办法(试行)》。将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在年检中进行扣分,实现日常监管与年检有效衔接,年检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年检结果运用。将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在年检中进行扣分,实现日常监管与年检有效衔接,年检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年检结果运用;三是安全管理。落实第一责任人制度,建立“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安全防范体系;四是健全执法机制。出台《云南省加强教育行政执法 深入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加强非学科类培训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协调执法,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形成震慑。五是强化智慧监管。将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全部纳入全国监管平台统一管理。六是畅通举报渠道。健全投诉举报工作制度,加大对违法违规培训的公开曝光力度,加大惩戒力度,形成强大震慑。七是促进行业自律。探索建立校外培训行业协会,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业性惩戒机制。

二、关于推进“双减”在减轻负担上靶向发力的建议

双减”工作开展以来,保山市成立了工作专班,及时印发了《中共保山市委教育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对“双减”和“五项管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实现了工作平稳有序开展。一是坚持“五育”并举全面发展。拟印发《保山市基础教育“五育”并举综合改革行动方案》,树立“五育”并举教育教学观,要求学校树立“五育”并举教育教学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个性发展,构建学生发展指导体系;二是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实施教学,确保学生学业达到国家规定质量标准,着力培养认知和实践能力,促进思维发展、激发创新意识。强化学校体育教学训练和赛事,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着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外锻炼1小时。实施学校美育提升行动,弘扬中华美育精神,改善场地器材建设配备,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贯彻落实《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建设适应教育现代化要求的劳动教育体系;三是严格考试管理。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和教学基本要求组织考试,从严控制考试次数,严禁以任何方式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成绩和排名。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四是制发《保山市小学生学业质量评价办法》改变用分数给学生贴标签的做法,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学业质量评价采用等级制,道德与法治、科学学科学业质量评价采用合格性评价,创新德智体美劳过程性评价办法,完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建立社会、家庭、学校、教师和学生评价相结合的德育评价模式;五是严格落实“五项管理”要求,合理安排全天的上课时间和课间休息时间,保障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达到10 小时、初中生达到9小时、高中生达到8小时,做好睡眠管理工作。

三、关于推进“双减”在提质增效上做好“加法”的建议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紧紧围绕“三年有起色、五年上台阶、八年争优秀”目标,制定了《保山市义务教育质量提升实施方案》,全面推动保山市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一是优化课堂教学方式。深化教学改革,优化教学方式,促进学生主动、深度、全员参与学习。坚持因材施教,精准分析学情,重视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指导,加强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坚持教学相长,注重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引导学生主动思考、积极提问、自主探究二是规范课堂教学实施。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实施课堂教学,强化教学常规管理,统筹制定教学计划。分学科制定义务教育课堂教学基本要求,指导学校形成教学管理特色。健全教学评价制度,注重诊断与改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三是夯实教研支撑体系。加强教研队伍建设,按照“专兼职结合”的原则,健全完善市、县、校三级教研管理机制体系,把具有学术研究引领能力、教学实践操作能力的骨干教师充实进教研队伍。全面推进城乡学校连片教研和城乡学校结对帮扶,提高教师备课质量,促进教师专业能力提升四是规范教学行为。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不得挤占音、体、美、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教学时间五是推进教育教学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以数字课堂建设为重点,深化义务教育专网和“三个课堂”的建设与应用。加强校园智能化建设,支持智能教室、虚拟实验实训室、智能图书馆等智能学习空间建设六是实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积极支持配合做好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加强监测结果研究,分析影响教育质量的原因,指导各地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不断提升教育质量提升教师素养和专业能力。全面落实中小学教师五年一周期不少于 360 学时培训要求,开展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国培计划、省培项目重点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边境民族地区的乡村教师倾斜。持续开展省、市、县各级学科带头人、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名班主任、骨干教师等遴选培育工作。搭建教师自主选学平台,实行培训学分管理,强化培训结果应用及考核;八是切实减轻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负担。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措施》(保办字〔202314 号)要求,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为教师安心育人、静心教书、舒心从教创造更加良好环境,加快推进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

四、关于提升课后服务水平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的建议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为进一步提升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水平,制发了《保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一校一案”全面落实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鼓励城乡各义务教育学校按照“一校一案”的要求,因地因校制宜开展各类素质化课程和活动。一是积极开发设置多种课后服务项目,切实增强课后服务的吸引力和有效性。可以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青少年的影片等,最大努力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二是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新课。课后服务时间应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和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三是充分调动教师积极性创造性,积极开发设置多种课后服务项目,切实增强课后服务的吸引力和有效性;四是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后服务。鼓励具备相应资质和条件的社会教育服务机构参与课后服务,广泛动员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传承人、热心人士等作为志愿者参与课后服务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内课后服务。五是制定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城区学校每生每课时最高2.5元,每生每学期最高400元;农村学校每生每课时最高2元,每生每学期最高320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收课后服务费,对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户、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学生、残疾学生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课后服务费。市级财政补助标准,根据市属公办中小学实际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人数,按照每生每年200元标准予以补助;县(市、区)补助标准,结合区域内学校课后服务开展情况、课后服务收费情况、课后服务情况(方式、时间、内容)、教师绩效工资水平等因素,因地制宜科学制定;建立奖补机制,统筹资金对各县(市、区)予以奖补。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基础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于您提出的建议我们积极采纳,真诚的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予以监督。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

                                                                   2023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