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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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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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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山市小升初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情况的报告(2015)

在保山市第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保山市副市长  李宗华    


一、全市教育基本情况

目前,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学校1666所。其中,普通高校2所,成人高校1所,中职学校7所,教师进修学校5所,幼儿园557所,小学928所,教学点39个,初级中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89所,高中(含十二年一贯制学校)32所,特殊教育学校6所。在校学生46.44万人。其中,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生1.17万人,成人高校在校生0.52万人,市内中职在校生2.59万人,学前教育在校生7.47万人,小学在校生19万人,初中在校生10.54万人,高中在校生5.1万人,特殊教育在校生560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61.28%;小学入学率99.97%,辍学率0.17%;初中入学率99.02%,辍学率1.31%;高中阶段毛入学率78.02%;残疾儿童入学率99.4%,少数民族儿童入学率99.89%。

二、各县区2015年小升初实施情况

(一)隆阳城区:按照城区小学毕业生人数与初中招生人数基本相当的原则,城区初中学校划定同一招生范围,实行多校划片。正式招生前区教育局统一将各初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各小学,各小学组织小学毕业生自愿填报志愿,填报人数少于计划招生数的学校,学生直接入学;填报志愿人数超过计划招生数的学校,以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学生就读学校。2014年完成了2792名城区学生小升初计划,2015年完成了2397名城区学生小升初计划。隆阳农村:依据村组、小学校点所属乡镇区域划定对口中学,若单个乡镇内只有1所初中学校,乡镇内全部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该初中就读;若单个乡镇内有2所以上初中学校,区教育局统一划定每所初中的招生片区,片区内的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对应的初中就读。

(二)施甸县:将学生户籍地和居住地相结合作为入学依据,全县所有小学毕业生严格实行单校划片免试就近安排到对口学校就读。招生过程中,充分利用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入学管理,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规范办理入学手续,确保2015年全县4174名小学毕业生全部升入初中就读。同时,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好外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小升初问题,划定服务学区或定点学校,统筹安排就读,确保外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受与本地学生同等的待遇。

(三)腾冲县:所有小学毕业生严格实行单校划片就近入学,在严格核实小学毕业生户口和实际居住地等信息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户口划片”、“网上移交”( 即以学生户口所在地为招生入学依据,将学生划入相应的中学片区,再通过学籍信息网络管理系统将小学学籍整体划入对应中学)的原则开展相关工作,确保2015年全县10036名小学毕业生100%升入初中。同时,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好外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小升初问题,划定服务学区或定点学校,统筹安排就读,确保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受与本地学生同等的待遇。

(四)龙陵县:所有小学毕业生严格实行单校划片就近入学。县教育局依据街道、路段、社区、村组、小学校点等有序确定入学对象,为每一所小学合理划定一所对口初级中学,确保全县3549名小学毕业生全部按照单校划片的要求升入对口初中就读。同时,一视同仁的安排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到指定学校就读。

(五)昌宁县:所有小学毕业生严格实行单校划片就近入学。招生过程中,坚持“两个一致”(学生户籍与父母户籍一致、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工作原则,按划定的片区由初中学校组织小学毕业生报名入学,确保2015年全县4700名小学毕业生全部升入初中。同时,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好外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小升初问题,划定服务学区或定点学校,统筹安排就读,确保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受与本地学生同等的待遇。

三、全市小升初免试就近入学推进情况

(一)认真学习领会,把握有关政策规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关于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的相关规定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小升初制度,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机会公平,2014年1月,国家教育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4〕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统筹下,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学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依街道、路段、门牌号、村组等,为每一所初中合理划定对口小学(单校划片)。对于城市老城区暂时难以实行单校划片的,可按照初中新生招生数和小学毕业生基本相当的原则为多所初中划定同一招生范围(多校划片),优质初中要纳入多校划片范围。单校划片学校采用对口直升方式招生,即一所初中对口片区内所有小学毕业生入学。多校划片学校,先征求入学志愿,对报名人数少于招生人数的初中,学生直接入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初中,以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学生。随机派位工作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参与。不在户籍所在地小学就读的学生,如申请升入户籍所在地初中,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受理、审核,统筹安排就学。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公办学校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

2014年2月,云南省教育厅转发了教育部《实施意见》,要求:“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制定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实施方案。我省情况千差万别,资源分布较不均衡。各州(市)、县(市、区)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坚持小学升初中免试就近入学总体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科学分配优质教育资源,合理划定招生范围、有序确定入学对象、规范办理入学手续、全面实行阳光招生,及时制订辖区内小学升初中免试就近入学的实施方案并向社会公布。省属或州(市)属、公办或民办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律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纳入州(市)和县(市、区)教育资源统一调配、统筹安排”。

同时,《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严禁地方政府、有关单位和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坚决查处以捐资助学、借读等任何名义变相择校乱收费行为,切实解决‘以钱择校’问题。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种培训班选拔生源,坚决杜绝‘以分择生’的行为。抵制招生过程中打招呼、递条子等不正之风,坚决拒绝说情请托、权学交易等‘以权入学’不良行为”。

上述文件下发后,我市各级政府、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各学校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其政策实质,进一步明确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把握改革关键和核心要求,为全市小升初免试就近入学夯实了思想基础。

(二)各县(区)结合实际,研究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市、县(区)政府对小升初免试就近入学工作高度重视,市人民政府及时听取了市教育局的汇报,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小升初工作组织实施的每个环节均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主导进行。工作中,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小升初免试就近入学的有关要求,深入开展调研论证,结合实际起草具体实施办法,多方听取意见建议,在反复酝酿、多次修改完善的基础上,报经县(区)政府常务会和县(区)委常委会研究批准后下发实施。2014年7月,隆阳区人民政府印发了《隆阳区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招生办法》,其余4县也制定下发了相应的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具体实施办法。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实施环境。各县(区)切实加大了对教育部《实施意见》、云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实施意见》及所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的宣传力度,广泛赢得了社会、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工作中,隆阳区成立了工作机构,下设2个宣传领导小组,通过保山电视台对教育局长的采访、印发放宣传单、召开小学毕业生家长会议进行政策解读、在隆阳区电视台大家谈栏目中开展访谈及在保山日报、隆阳区政府网、市区教育局网站、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全文转载《隆阳区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招生办法》等形式展开宣传,让广大干部群众、社区居民、小学毕业生家长充分了解隆阳区城区小升初实施的工作原则、划片方式、招生计划及招标、城区初中招生学校的批次划分、志愿征集、招生办法、随机派位等规定要求,为小升初《办法》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

(四)严格执行政策,积极推进改革工作。各县(区)在推进小升初免试就近入学改革工作中,始终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免试入学。免试是《义务教育法》赋予学生的权利。从2014年起,全市辖区范围内的小升初工作,严格执行了不以任何形式的考试(面试),不以学生成绩或获奖证书作为入学条件或依据及乱收费等有关规定。同时,制定完善了科学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进一步引导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了学生全面发展。二是坚持就近入学。2014年以来,除隆阳区在中心城区实施多校划片外,全市辖区范围内的其他学校均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为辖区内每一所初中合理划定对口小学,或依街道、路段、门牌号、村组等区域为招生范围的划片招生办法,保证了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均具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三是坚持“阳光”招生。“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在2014年实施小升初招生过程中,无论是采取就近划片还是随机派位,都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纪检监察、教育督导等部门人员和家长代表参与,相关信息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开,整体工作在社会监督下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赢得了全社会的理解和认可。

在工作中,我市还充分考虑随迁子女就学问题。在实施随机派位的隆阳城区,隆阳区户籍以外的学生,不在城区中学就读初中的,不参加随机派位,由学生和家长回户籍所在地或到区内其他学校联系就读。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含隆阳区农村户籍且父母在城区务工、居住的随迁子女在城区小学就读的)在所就读的小学参加小升初录取,录取学校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施甸、腾冲、龙陵、昌宁四个县(区)对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均按居住地纳入免试就近入学划片或指定到就近的学校就读,妥善解决了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问题,满足了随迁子女入学需求。

(五)解决矛盾问题,妥善回应社会关注。小升初事关千家万户,备受人民群众关注,一直是义务教育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关心帮助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指导监督下,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持续推进,办学行为日趋规范,为小升初改革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隆阳城区由于学校布点不尽合理,优质教育资源总量有限,利益需求多元,调整需要时间,在小升初改革工作中仍发生部分特殊群体上访。上访发生后,市委、市人民政府,隆阳区委、区政府及市、区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及时进行了调处,有效化解了矛盾,保障了改革的顺利推进,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同时,对于社会和部分群体中流传的不实言论,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也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改善有关学校办学条件,解除学生、家长后顾之忧。

(六)推进配套改革,不断完善相关政策。健全和执行公平、科学的招生入学制度,最终要依靠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为保证招生入学改革顺利推进,市、县(区)政府进一步深化了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加大投入,加大了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素质教育提升、义务教育学校现代管理等的工作力度。健全完善了县域内校长和教师轮岗交流机制,引导、鼓励优秀教师到农村薄弱学校工作。规定“城镇中小学教师申报高级职称的,须有在履行中级职称资格期间到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1年以上的任教经历;申报中级职称的,要求有在农村学校任教(支教)1年的经历”,有效推进了城乡、校际之间教育资源的交流和共享,全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得到整体提升。

四、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市小升初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得到了市人大常委会的大力支持,改革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取得了初步成效,社会基本认可,但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优质教育资源严重不足与人民群众强烈渴望子女接受优质教育之间的矛盾非常突出。我市2000年实现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全部解决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问题,每个学生都有学上。在之后的“普九”巩固提高中,由于基础薄弱、历史欠账甚多、投入有限、师范院校招生制度改革等原因,义务教育整体水平提升较慢,优质教育资源供求矛盾未能得到较好解决,“有学上”到“上好学校难”的差距长期存在。

二是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城区学校布局、规模不尽合理,发展规划前瞻性不够;国家建设项目支持侧重农村义务教育、侧重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而对城市义务教育、城市义务教育薄弱学校的支持力度不够;县(区)之间义务教育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城市内校际之间硬软件设施、师资力量配备悬殊,办学水平差异较大。

三是城市化进程给城市小升初带来新的压力。城市化的推进,使城市范围不断扩大,城市人口增加,原区域内学生数不断增加,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原有教育规划布局,原布局结构、规模不能满足城市化建设发展的需要。

四是推进全市小升初改革的基础薄弱。鉴于以上情况,我市小升初受客观条件制约很多,改革基础不十分牢靠,准备不充分(条件的积累),所以实施中还是遇到一定困难和压力(主要是隆阳城区)。

五是政策宣传解读不到位,部分干部职工、学生家长对小升初免试就近入学存在模糊认识。

六是县(区)《实施办法》经实践检验,不同程度存在疏漏,需要进一步完善。

针对以上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深入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按照《教育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要求,认真总结经验,找准差距,研究制定有效措施,全力抓好小升初免试就近入学的各项工作。

(一)加速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步伐。按照省政府规划要求,市人民政府2014年下发了《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从今年起至2019年,每年要有一个县(区)初步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省政府与市人民政府签订了责任书。市人民政府也将把此项工作纳入对县(区)政府目标管理内容,与县(区)签订目标责任书,召开工作推进会,全面加速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同时,有针对性地突出加强县城和保山中心城市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建设,保证城市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从根本上破解小升初难题,继而实现教育相对公平。

(二)进一步强化县(区)人民政府的职责。按照义务教育以“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要求,县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义务教育发展负有主要责任。市人民政府将据此加强统筹领导,督促县(区)政府切实履行好职责,加大县(区)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科学合理做好学校布局规划,均衡配置义务教育资源,加强管理,加强薄弱学校建设,组织好县(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校长和教师的合理流动,切实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当做“普九”后又一重大工作抓紧抓实。

(三)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办学质量水平。继续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优化校长和教师队伍;深化课程改革和教学改革,打造高效课堂,提高教学效益和质量;加强教学科研引领,促进教师队伍素质建设;全面实施精细化管理,强化质量意识、服务意识、品牌意识、忧患意识,以强烈的责任心、高度的责任感和危机感,抓好教学和管理工作,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四)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社会监督。为保证全市小升初改革继续平稳推进,一方面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把国家、省、市、县(区)有关政策规定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广泛、深入、持久宣传解读,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另一方面,加强招生监督,强化社会监督,坚持以人为本、阳光招生,赢得社会的理解和认可支持。

(五)进一步完善全市小升初政策。认真全面总结全市小升初改革两年来的工作,推广经验,查找缺限,在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指导县(区)修订现行的小升初实施办法,建立科学有序、公正透明、社会认可或满意的小升初工作机制。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常委,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监督、支持和帮助下,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云南时讲话精神,深化改革,依法治教,加快全市教育事业发展,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提升事业改革发展水平,扎实做好小升初免试就近入学改革工作,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努力办出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