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施甸县、龙陵县、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农村扶贫公路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云发改投资〔2017〕252号),现将我市农村扶贫公路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公路项目中央预算内资金1700万元,涉及4 个项目,建设总里程27.84公里。
二、请你局在接文后10个工作日内转下达投资计划。并采取切实措施,落实配套资金,促进项目尽快开工,确保2017年12月30前完工并投入使用。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国办发〔1999〕16号)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加强管理,建筑工程、重要材料等必须实行公开招标,确保工程质量。
三、请你局做好项目跟踪检查和指导工作,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保政办发〔2013〕205号)要求,严格按四级公路标准实施。省、市发展改革委将会同交通等部门加大对项目的督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前期工作滞后、资金不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建设进度慢等问题,将报国家发展改革委采取收回、扣减或暂停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措施。
四、请你局认真做好项目信息报送工作,通过重大建设项目库于每月4日前填报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建设进度等信息。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3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