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3-0/20160610-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资金下达
  • 发布日期
  • 2016-06-10
  • 文号
  • 保发改农经〔2016〕4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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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林业局、农业局、水利(务)局、畜牧兽医局: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林业厅、云南省农业厅、云南省水利厅关于下达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云发改投资〔2016〕645 号),现下达隆阳区2016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950万元(详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充分认识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项目实施,确保工程建设成效。要因地制宜、适地适时,并坚持“治石与治贫”相结合,加快石漠化区域脱贫步伐。

二、加强部门配合,推进综合治理。隆阳区要切实加强部门的协调配合,理顺工程建设的管理体制,充分调动林业、农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的积极性,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工程建设。

三、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严格执行《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做好工程建设管理的各项工作,及时检查已经完成的建设任务,逐级落实监管责任主体,规范项目建设行为,严格项目和资金管理,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严格财务会计管理,保证专款专用。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力度,以县域为平台整合相关渠道资金,鼓励和引导更多的社会主体参与石漠化治理。

四、强化工程调度,及时填报建设信息。请隆阳区通过重大项目库对工程建设进行调度,每月5日前填报本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 。项目竣工后,要及时开展竣工验收。

五、加强项目建设检查验收、信息统计和档案管理。相关工程管理部门要按照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做好项目验收工作。要加强项目建设档案管理,项目建设的相关文件、项目建设的阶 段性总结、检查验收资料、资金审批和审计报告、工程监理报告、建设成效监测报告、技术资料、统计数据、图片照片和录像资料等要及时、科学归档保存,严格管理。省发展和改革委 、省林业厅、农业厅、水利厅将适时开展项目巡查和抽查工作,及时发现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落实整改工作。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保山市林业局 保山市农业局

保山市水利局 保山市畜牧兽医局

2016年6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