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3-0/20250825-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扩大有效投资
  • 发布日期
  • 2025-08-25
  • 文号
  • 保发改基础〔2025〕2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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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十四五新能源项目接入工程(昌宁县田园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接网工程)核准的批复

隆阳区、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上报十四五新能源项目接入工程(昌宁县田园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接网工程)核准的请示》(昌发改发〔2025〕3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云南省2016年本)》(云政发〔2017〕1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规〔2023〕2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昌宁县田园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已纳入《云南省2023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云能源水电〔2023〕322号)清单,昌宁县后山、尼诺、达仁、光山、温泉、翁堵光伏发电项目已纳入《云南省2024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云能源水电〔2024〕74号)清单,为尽快实现并网发电,满足光伏项目电力送出需要,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二、项目名称

十四五新能源项目接入工程(昌宁县田园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接网工程)。

三、项目法人及代表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保山供电局为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公司,为非独立法人,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法人代表为何晓冬。项目建设单位为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保山供电局,建设单位负责人为李永辉。

四、建设地点

隆阳区瓦渡乡、丙麻乡,昌宁县田园镇、漭水镇、大田坝镇。

五、接入系统方案

按《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保山市昌宁县田园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方案的意见》(云电规划〔2025〕147号)相关要求实施。

六、工程建设内容及标准

以1回220kV昌宁县田园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线路接入500kV 隆阳变220kV侧,线路长65km,其中,新建线路长62.5km,单、双回路混合架设,500kV隆阳变出线段利用已建500kV隆阳变至220kV昌宁变N1-N9双回路预留通道挂线2.5km(其余部分为单回路架设)。导线采用2×JL/LB20A-400/50型铝包钢芯铝绞线,地线单回路段采用2根OPGW-24B1-100光缆、双回路段沿用2根OPGW-48B1-120光缆。在500kV隆阳变扩建220kV出线间隔1个。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10897万元,资金来源全部由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自筹,其中自有资金2179.4万元(20%),剩余投资由项目法人向银行借款。

八、已取得支持性材料

(一)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保山市昌宁县田园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方案的意见(云电规划〔2025〕147 号)。

(二)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保山市昌宁县田园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新建220kV线路路径方案的批复(昌政复〔2025〕47 号)。

(三)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保山市昌宁县田园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新建220kV 线路路径方案的批复(隆政复〔2025〕68 号)。

(四)十四五新能源项目接入工程(昌宁县田园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接网工程)项目申请报告。

(五)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保山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回执(保稳评备字〔2025〕25号)。

(六)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十四五新能源项目接入工程(昌宁县田园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接网工程)穿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保政复〔2025〕31号)。

(七)中国民用航空云南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十四五新能源项目接入工程(保山市昌宁县田园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接网工程)净空审核意见的复函(民航云监局函〔2025〕318号)。

九、项目核准的说明

(一)本核准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保山供电局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报隆阳区、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转报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变更申请。

1.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

2.总投资变化20%及以上,或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化的;

3.项目变更可能对经济、社会、环境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

4.需要对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内容进行调整的其他重大情形。

(三)项目自核准文件发文之日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发文之日2年内未开工建设,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保山供电局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提请隆阳区、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转报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1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四)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延期的,项目核准文件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自动失效。

(五)其他意见详见:云南量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十四五新能源项目接入工程(昌宁县田园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接网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评审意见(量晗咨询审〔2025〕33号)。

十、有关要求

(一)请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保山供电局认真落实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务、交通、林草、机场净空保护等部门意见及相关政策,按规定要求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二)线路工程跨越永平至昌宁高速等公路,多处跨(穿)越500kV及以下输电线路,跨(穿)越方案未取得相关业主单位同意前不得开工建设。

(三)请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保山供电局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业务工作的通知》(国能函安全〔2020〕39 号)、《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云监能安全〔2023〕107号)等规定,按要求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做好工程建设各项管控工作,确保技术标准、工程质量等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四)请督促有关单位落实好各项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制定有效的应急处置预案,保障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五)该项目为依法必须招标的投资项目,其招标采购活动必须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透明化管理、阳光交易。请加强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联系,在云南省已建成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组织招标工作。

(六)请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保山供电局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落实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程,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确保项目施工安全。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8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