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
《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保山市施甸中光伏发电项目接网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施发改发〔2022〕15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云南省2016年本)》(云政发〔2017〕17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7〕41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项目的实施可满足保山市施甸中光伏电站电力送出的需要,减轻保山主网下网供电压力,提高保山电力保障能力,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二、项目法人及代表
本项目建设单位为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保山供电局,建设单位负责人为李永辉。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保山供电局为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公司,为非独立法人,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法人代表为甘霖。
三、建设地点
保山市施甸县
四、建设工期
2022年8月—2022年12月。
五、接入系统方案
按《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保山市施甸县施甸中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设计的意见》(云电规划〔2022〕57号)批复的并网接入方案实施。
施甸中光伏电站新建一回110kV线路接入220kV施甸变,线路截面按240mm²考虑,新建线路长度为25.8km。
六、主要建设规模及技术参数
(一)变电 | |||||
220kV施甸变电站扩建 | 本期在220kV施甸变电站110kV预留场地上,扩建1个110kV出线间隔,至施甸中光伏站。 | ||||
(二)线路 | |||||
项目/ 电压等级 | 线路名称 | 导线选型 (mm2) | 新建线路长度 (km) | 曲折 系数 | 架设方式 |
110kV | 110kV施甸中光伏电站 升压站〜220kV施甸变 电站110kV送电线路 | JL/LB20A-240/30 | 25.8 | 1.12 | 单回路 |
七、建设内容
(一)变电工程
项 目 | 内 容 | ||
电气 | |||
220kV施甸 变电站间隔扩建 | 主接线 | 110kV | 已建出线间隔5个(707变I回、II回、保山输油气站I回、云维变1回、双友钢铁集团1回),按双母线接线建设。本期主接线与前期一致,扩建至施甸中光伏站1回出线。远期出线14回,采用双母线接线。 |
环境条件按海拔2000m校验,电气设备抗震按照0.2g设防,户外设备外绝缘防污等级按d级设防。 | |||
主要设备选择 | 110kV | SF₆柱式断路器,2000A,40kA。 | |
配电装置布置 | 110kV | 110kV配电装置采用SF₆柱式断路器屋外悬吊管母单列中型布置。本期扩建利用110kV配电装置场地至西南向西北第1个间隔,新建间隔采用架空出线方式。 | |
电气二次 设备 | 计算机监控系统 | 220kV施甸变: 计算机监控系统前期站控层设备已一次建成,站控层设备满 足本期扩建要求;本期间隔层设备增加一套用于扩建线路的 测控装置,单独组屏布置于主控室内;同时增加新增间隔的相关五防锁具。 |
(二)线路工程
项 目 | 内 容 | ||
进出线规划 | 220kV施甸变 | 110kV出线终期14回,均从西北方向出线,已出线3回,本期采用由西向东第一个间隔出线。 | |
施甸中光伏电站升压站 | 110kV出线终期1回,本期建成采用,向西北方向出线。 | ||
主要技术参数 | 施甸中光伏发电项目接网工程 | 导线选型(mm²) | JL/LB20A-240/30 |
线路长度(km) | 25.8km | ||
曲折系数 | 1.12 | ||
架设方式 | 单回路 | ||
线路路径 | 线路从110kV施甸中光伏电站升压站出线后,线路向东 北方向走线至大栗子园后,向北转向,经母猪龙、洼寨、 清风寨、郭家寨,在樱桃寨附近跨越35kV华金线后,线路继续向北走线,经下桃村、小田坝、土官村,在百花山附近连续钻越110kV七石线I回、220kV黄施I、II回后,再连续跨越110kV七石线II回、35kV华金线、 35kV七华线,到达设桥村附近,钻越220kV兰施I、II回后再跨越35kV兰城变专线,线路向东转向最终达到220kV施甸变。线路全长25.8km,其海拔高程1100~1900m之间。 | ||
光缆 | 敷设方式 | 沿施甸中光伏电站至220kV施甸变新建的220kV线路同 步架设2根48芯OPGW光缆,纤芯为G.652D。 | |
路由 | 110kV施甸中光伏电站升压站—220kV施甸变。 | ||
主要设计条件 | 覆冰 | 10mm冰区 | |
基本风速 | 23.5m/s | ||
污区绝缘配置 | c级,统一爬电比距分别为37.6mm/kV。 |
八、该项目已取得支持性文件
(一)《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保山市施甸中光伏发电项目接网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施发改发〔2022〕152号)。
(二)《保山市能源局关于施甸中光伏发电项目接网工程行业意见的复函》。
(三)《保山市施甸中光伏发电项目接网工程项目核准报告》。
(四)《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关于报送保山市施甸中光伏发电项目接网工程可行性研究评审意见的报告》(西南电设电网〔2022〕154号)。
(五)《施甸县人民政府关于保山市施甸中光伏发电项目接网工程线路路径走向意见的函》。
(六)《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施甸中光伏电站接网工程线路路径走向意见的函》。
(七)《保山市施甸县施甸中光伏电站接网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八)保山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回执(保稳评
备字〔2022〕026号)。
九、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控制在2883万元以内。资金来源为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自筹。
十、项目核准的说明
(一)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二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保山供电局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报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转报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变更申请。
1.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
2.投资规模、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化的;
3.项目变更可能对经济、社会、环境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
4.需要对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内容进行调整的其他重大情形。
(三)项目自核准文件发文之日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发文之日2年内未开工建设,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保山供电局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提请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转报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1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四)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延期的,项目核准文件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自动失效。
(五)取得核准文件后,请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保山供电局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继续办理完善相关手续,具备建设条件方可开工建设。
(六)请项目业主单位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落实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程,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确保项目施工安全。
(七)其他意见详见《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关于报送保山市施甸中光伏发电项目接网工程可行性研究评审意见的报告》(西南电设电网〔2022〕154号)。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8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