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3-0-/2022-0905008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扩大有效投资
  • 发布日期
  • 2022-09-05
  • 文号
  • 保发改基础〔2022〕2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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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罗明光伏电站22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报罗明光伏电站22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隆发改能源〔2022〕34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云南省2016年本)》(云政发〔2017〕17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7〕41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项目的实施可满足罗明光伏电站电力送出的需要,减轻保山主网下网供电压力,提高隆阳区供电保障能力,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二、项目法人及代表

本项目建设单位为华能保山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建设单位负责人王立欣;华能保山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是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由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托管,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法人代表为童强。

三、建设地点

保山市隆阳区。

四、建设工期

2022年9月—2022年12月。

五、接入系统方案

按《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保山市隆阳区罗明、联合、杨柳3个光伏电站接入系统方案及电能质量专项报告的意见》(云电规划〔2022〕392号)批复的并网接入方案实施。

罗明光伏电站新建1回220kV线路接入500kV兰城变,新建线路长度约为45.5km,线路导线截面2×500mm2

六、建设规模及主要技术参数

(一)变电

规模

项目

本期

最终

主变压器

容量

2×350MVA

2×350MVA

型式与调压

三相双绕组有载调压

分接头

230±8×1.25%/37kV

容量比

100/100。

接线组别

YN,d11。

七、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

内容

线路建设规模

220kV罗明变~500kV兰城变送出线路工程起于220kV罗明变,止于500kV兰成变,径全长约45.5km,曲折系数:1.11。全线采用单回路架设。采用2×JL/LB20A-500/45型铝包钢芯铝绞线,分裂大导线采用垂直分裂,子导线间距500mm。双地线架设:采用2根48芯OPGW-24B1-100,J36至兰城变约5km长度采用24芯OPGW-24B1-120光缆。全线使用杆塔125基:耐张塔47基,新建直线塔78基。

光缆

敷设

方式

沿新建的线路各架设2根24芯OPGW光缆,光缆长度为:沿220kV罗明变~500kV兰城变送出线路架设光缆路径长度约45.5km,OPGW光缆长度约48km+两端导引光缆1.5km。

路由

罗明光伏电站220kV升压站~500kV兰城变。

八、该项目已取得支持性文件

(一)《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报罗明光伏电站22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隆发改能源〔2022〕346号)。

(二)保山市能源局关于《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商请出具罗明光伏电站220千伏送出线路行业意见的函》的复函

(三)《罗明光伏电站22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项目申请报告》。

(四)《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隆阳区罗明光伏电站项目220千伏送出工程线路路径意见的函》(隆政函〔2022〕67号)。

(五)《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罗明光伏电站220千伏送出工程线路路径走向核实情况的函》。

(六)《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保山市隆阳区罗明、联合、杨柳3个光伏电站接入系统方案及电能质量专项报告的意见》(云电规划〔2022〕392号)

(七)《罗明光伏电站22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保山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回执(保稳评备字〔2022〕039号)。

(八)其他意见详见《云南银塔送变电设计有限公司关于保山市隆阳区罗明光伏电站22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项目申请报告评审意见的函》(银送设函〔2022〕16号)。

九、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控制在9654万元以内。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2896万元,其余部分申请银行贷款。

十、项目核准的说明

(一)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二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华能保山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报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转报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变更申请。

1.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

2.投资规模、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化的;

3.项目变更可能对经济、社会、环境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

4.需要对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内容进行调整的其他重大情形。

(三)项目自核准文件发文之日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发文之日2年内未开工建设,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华能保山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提请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转报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1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四)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延期的,项目核准文件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自动失效。

(五)取得核准文件后,请华能保山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继续办理用地、保山机场净空保护等相关手续,具备建设条件方可开工建设。

(六)根据《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罗明光伏电站220千伏送出工程线路路径走向核实情况的函》明确,该项目拟新建(塔基)范围不占永久基本农田(2017年划定),不占生态保护红线(公开版)、不占生态保护红线(报部版),不占用城镇开发边界。请项目业主单位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变更,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七)请项目业主单位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落实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程,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确保项目施工安全。

(八)其他意见详见《云南银塔送变电设计有限公司关于保山市隆阳区罗明光伏电站22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项目申请报告评审意见的函》(银送设函〔2022〕16号)。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9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