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瑞源环保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保山市四县区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保瑞环司〔2022〕1号)收悉。为做好保山市医疗废物处置补短板工作,改进保山市医疗废物处置现状,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研究,原则同意实施保山市四县区医疗物处置中心建设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保山市四县区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建设项目。
二、项目法人:保山瑞源环保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姜超(总经理)。
三、项目建设地点:隆阳区瓦渡乡打坪村委会。
四、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五、项目服务范围:隆阳区、施甸县、龙陵县、昌宁县4县(区)5类医疗废物处置。
六、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1条处理规模为6吨/日的焚烧线及烟气净化等辅助系统(包括进料系统、焚烧系统、余热回收系统、烟气净化系统和辅助公用系统等相关设施设备)。新建1条处理规模为3吨/日的高温蒸汽消毒线作为应急与备用。新建收集运输系统(包括1000个周转箱、12辆医疗废物转运车、智能运输监控平台等相关设施设备)。新建焚烧车间、综合楼、医疗废物暂存库、管理用房、周转箱仓库、飞灰养护棚、车库、消防水池及水泵房、油泵房、门卫室等业务用房,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配套建设供电、安防监控、给排水、照明、污水处理及雨水回用、事故池、埋地柴油罐、停车场及绿化、道路、场地硬化、围墙等相关附属设施。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匡算总投资10677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投资、银行贷款及自筹。
八、项目工期计划:2023年—2025年。
九、我委原保发改资环〔2021〕122号文件(项目代码:2104-530500-04-01-545317)同时废止。
十、接文后,请你公司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序,认真做好可研、初设、环评、招投标等工作,待具备条件及时开工建设,确保项目效益的发挥。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此文件不能作为项目施工招投标依据。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0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