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上报云南便民交通码头工程保山市建设工程(昌宁县)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昌发改投资〔2023〕16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云南便民交通码头工程保山市建设工程(昌宁县)。
二、项目法人:昌宁县交通运输局,法人代表:李绍习(局长)。
三、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四、项目建设地点:昌宁县大田坝镇、漭水镇、珠街乡。
五、项目建设年限:2023年12月—2025年6月。
六、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安澜、黑马和德思里3个码头, 等13个停靠点。
(一)安澜码头:建设1个200吨级综合泊位,布置成斜坡下河道形式。客运量吞吐量26.84(万人次),货吞吐量14.32(万吨)。同时完善码头连接线等配套基础设施,满足车渡要求。
(二)黑马码头:建设1个200吨级综合泊位,布置成斜坡下河道形式。客运量吞吐量26.84(万人次),货运吞吐量12.35(万吨)。同时完善码头连接线等配套基础设施,满足车渡要求。
(三)德思里码头:码头布置2个泊位,1个客运泊位和1个综合泊位,客运泊位采用斜坡踏步结构型式,综合泊位布置成斜坡下河道形式。客运量吞吐量31.68(万人次),货运吞吐量16.53(万吨)。同时完善码头连接线等配套基础设施,满足车渡要求。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1.9亿元,资金由昌宁县人民政府多渠道筹集。
收文后,请尽快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同步开展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等工作,相关要件齐备后按程序报批。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