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3-0-/2022-0708010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营商环境
  • 发布日期
  • 2022-07-08
  • 文号
  • 保办发〔2022〕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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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各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市属各企事业单位,中央及省属驻保单位:

《保山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8日

(此件发至县处级)

 

保山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

计划(2022—2024年)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力度的意见,着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快推动市场主体倍增,全面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市场主体培育目标:2022—2024年,市场主体年均增长14%以上。到2024年,全市市场主体数量达27.65万户以上,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量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政务服务提升目标:到2024年,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全覆盖,网上可办率达100%,全程网办率达90%以上,办事材料在现有的基础上平均再压缩30%以上,承诺办理时限再压缩10%以上。

——营商环境评价目标:2022年,健全和完善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机制,实现市场主体对营商环境的满意度达95%以上,并逐年提升。到2024年,实现市场主体对营商环境的满意度进入全省前列。

二、重点任务

(一)打造一流市场环境

1.加大市场主体培育力度。完善市场主体培育引进政策措施,推动市场主体多起来、大起来、强起来、活起来。2022—2024年,市场主体年均增长14%以上,分别达到21.08万户、24.14万户、27.65万户以上。加强招商引资项目服务,围绕产业补链延链强链,选商引资、招大引强。完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协调推进、月度调度、动态跟踪推进督办机制,对市级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实行“一个项目配套一个工作专班、一个牵头部门、一个工作方案、一套支持政策”,统筹协调解决堵点、难点问题。

2.提高企业保障服务能力。提高企业开办和简易注销工作效率。2022年,新开办企业设立登记时间由现在的1个工作日压缩至0.5个工作日,市场主体简易注销登记的公告时间由现在的45天压缩至20天。提高不动产登记便利度,采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开通不动产登记线上缴费服务。2022年,一般登记由法定的3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抵押登记由现在3个工作日压缩至2个工作日。之后,持续压减办理时限。加大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2022—2024年,实现全市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年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用好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专项资金补助政策,引导融资担保公司聚焦支小支农业务。2022—2024年,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支小支农担保金额占全部担保金额的比例不得低于80%。优化水电气报装服务。用水报装,2022年,对无外线、有外线工程用水报装时间由现在的6天、12天压缩至4天、8天,到2024年,压缩至2.5天和4天以内;用电报装,2022年,全市居民、低压非居民用户用电报装时间由现在的5个、15个工作日压缩至2个、5个工作日以内;用气报装,2022年,全市市场主体用户用气报装时间由现在的12天压缩至6天,到2024年,压缩至4天。

3.规范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加强政府采购各类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全面公开政府采购意向,实现采购意向公开全覆盖。2022年,全市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率达70%以上,到2024年,达到90%以上。规范招标投标管理,建立招标投标协同监管机制,全面推行在线开标、远程异地评标。2022年,全市在线开标率保持在97%以上,到2024年,力争达到100%。深入推进电子化交易,对依法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实现全流程电子化交易。2022—2024年,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交易程度保持在95%以上。

4.增强纳税贸易服务水平。拓展“非接触式”“不见面”办税缴费服务,自动推送税费优惠政策信息,实现主要涉税服务事项100%网上办理,免费提供电子专票开具服务。2022年,全市市场主体缴纳税费时限由现在的120小时压缩至110小时以内,到2024年,压缩至90小时以内。大力推进口岸通关便利化,推动“单一窗口”使用全覆盖,持续压缩整体通关时间。2022—2024年,“两步申报”通关模式覆盖率由现在的40%提升至50%,“提前申报”通关模式覆盖率由现在5%提升至10%。提升交通物流便利度,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免费通行政策,全市交通物流成本持续降低。

5.提升项目审批便利服务。优化投资和工程项目审批,调整完善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实施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运用好“工建审批系统”,推进综合审批改革,实行各审批阶段“一表申请、一口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发证”。在工业园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组织开展区域评估工作。到2024年,全市政府和社会投资一般性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限由现在70个工作日压缩至50个工作日。提升项目用地保障水平,对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应保尽保、优先保障。对产业项目用地可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使用土地,对工业用地一次性缴纳土地出让金确有困难的企业,经批准可最长于2年内分期缴纳。

(二)打造一流政务环境

6.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三化”提升。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形成分级负责、规范统一、权责清晰的清单体系。公布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同源,本地化实施要素标准、规范,线上和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充分运用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不断提升网上政务服务便利化。2022年,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7%以上,全程网办率达70%以上;2024年,网上可办率达100%,全程网办率达90%以上。完善“跨省通办”“省内通办”线上专区和线下专窗建设,推动更多事项“全程网办”,实施“异地代收代办”,推行“异地受理”“无差别办理”服务。2022年,实现174项“跨省通办”事项、100项“省内通办”事项异地办理;2023年,进一步拓展“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事项;2024年,基本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

7.持续提升政务服务大厅服务质量。加强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统一规范全市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站)的名称和标识,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同级政务(便民)服务大厅集中服务。逐步整合部门单设的办事窗口,合理设置综合办事窗口,形成“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服务模式。2022年,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服务,并公示进驻清单;2023年,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分类受理达到90%,2024年达到95%。

8.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一件事”服务。制定企业和群众“一件事”集成服务清单和办事指南,统一线上“一件事”办理入口,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网办理、一口发证”,做到线上线下同标准、无差别办理。2022年,公示首批“一件事”集成服务事项清单;2023年,分批次推出企业和个人集成服务事项;2024年,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全覆盖。

9.持续提升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建立健全政务服务管理机构统筹、协调,政务服务实施部门主责落实的工作机制。完成实体大厅评价器和省平台的对接打通和数据汇聚,确保现场服务、网上服务评价全覆盖。2022年,力争主动评价好评率达98%以上,实现差评整改率达100%;2024年,力争主动评价好评率达100%。

(三)打造一流创新环境

10.实施企业人才引育创新工程。提升人才流动便利度,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推进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2022—2024年,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不低于7.5万人次,年新增专业技术人才2000人以上,全市高技能人才总量达2.6万人以上。

11.实施企业技术创新创业工程。围绕“两区一地”重点目标任务积极谋划项目,提升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培育选拔高层次科技人才。2022—2024年,每年新认定企业技术创新中心、创新团队、院士专家工作站10个以上,选拔培养高层次科技人才10人以上。

12.实施产业园区建设创新工程。加强产业园区建设,建立节能、清洁、循环、低碳、智慧的新型生产方式,制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形成工业绿色发展的长效机制。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形成“一主两特”的产业布局,创新园区共建模式,形成跨区域产业链配套。到2024年,建成以绿色能源、绿色轻纺、绿色生物制造为特色的绿色工业产业体系。2022—2024年,园区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速保持在16%以上。

(四)打造一流法治环境

13.完善营商环境法治体系。把优化营商环境法规政策列入“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认真督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着力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综合运用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监督检查、案卷评查等方法手段,强化行政执法监督。2023年,深入开展营商环境法治宣传;2024年,持续完善营商环境法治体系。14.提升营商环境执法水平。深化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拓展部门联合抽查领域,推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推进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制度,实现信息共享、联合监管。2022年,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2023年,大力推进智慧监管;2024年,实现市级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监管全覆盖。

15.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持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完善新业态新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大力提升商标受理窗口公共服务水平。2022年,普通商标业务受理时限由现在1个工作日压缩至0.5个工作日,全市发明专利累计有效量达到190件以上。到2024年,设立1个知识产权维权工作站,发明专利累计有效量达到210件以上。

16.提高执行合同审判效率。优化涉企诉讼服务机制,大力推进涉企案件网上立案、自助立案、跨域立案,简化立案流程,提高立案效率。充分利用“分调裁审”工作机制,推行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健全多元纠纷调解机制,继续扩大与政府部门、行业调解组织建立诉调对接机制。2022—2024年,全市合同案件审理时限一审原则上不超过180天、二审原则上不超过90天。

17.提高涉企法律服务能力。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持续深化“律所联商会”机制,推进商会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联动。完善涉外法律服务机制,加强跨境法律服务交流协作。2023年,建立完善涉外法律服务工作机制;2024年,形成解决多元纠纷综合联动制度。提高企业破产办理便利度,推进府院联动机制实质化运作,完善破产审判工作机制,压缩办理破产周期。2022年开始,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且债务人财产状况清楚的破产案件180天内审结。建立清理拖欠市场主体账款长效机制,对支付中小企业款项进行监督检查。2022年,完成200万元以下无分歧投诉件的清偿,200万元以上无分歧投诉件与企业协商后,签订还款协议;2023年,推动上年度末企业投诉件处理,开展年度执法检查;2024年,推动大额款项拖欠企业投诉件处理,开展清理拖欠工作“回头看”。

(五)打造一流社会环境

18.着力构建清亲政商关系。健全完善各级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外来企业常态化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云南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行为清单,强化正面清单引导与负面清单约束,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持续做好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工作,进一步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密切政企沟通联系。2022年,民营企业参与评议政府职能部门达300家。到2024年,达350家以上。

19.优化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2022—2024年,全市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比例分别达到85%、86%、87%以上。推进网上挂号预约服务和医疗影像信息互认共享。2023年,建成和推广运用医疗影像信息平台;2024年,实现乡镇以上医疗机构影像信息互认共享。加大异地就医医保报销力度,为外来务工人员就医提供便利。2022—2024年,全市跨市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率分别达62%、65%、68%以上。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不断丰富企业文化生活。2022—2024年,公共文化、企业文化服务质量显著提升,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养老服务质量。2023年,实现县(市、区)至少有1个失能照护服务机构;2024年,提升改造10—15个农村敬老院,每个街道至少建有1所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20.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共享目录,将纳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进出口、水电气、不动产、知识产权、科技研发等纳入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范围。强化“双公示”和严重失信问题专项治理,依法依规扩大联合奖惩工作覆盖面,不断优化信用修复程序,推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在信用监管中的发展应用,加大“信易+”应用场景工作创新力度。2022年,巩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果;2023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效应不断增强;2024年,全市信用环境得到较大优化提升。

21.完善营商环境评价机制。坚持营商环境好不好由市场主体说了算,将市场主体实际感受作为衡量营商环境水平的主要依据。完善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机制,依托云南省营商环境市场主体满意度问卷调查、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推送问卷调查、投诉举报二维码至各类市场主体。2022年开始,全市营商环境问卷调查和投诉举报整改率、办结率均达100%。2022—2024年,市场主体参与评价营商环境分别达500户、750户、1000户以上。2022年,市场主体对营商环境的满意度达95%以上。2024年,进入全省前列。

22.确保惠企政策兑现落实。进一步扩大惠企政策服务影响力,为企业提供精准的政策申报服务,智能匹配政策至相关企业,以惠企政策服务平台为应用支撑,以企业数据授权使用为突破口,注重公共性、平等性、便捷性、精准性、安全性。2022年,实现全市惠企政策一口发布、一口受理、一口咨询服务;2023年,实现目标政策精准及时推送、全方位政策评估、动态追踪政策绩效;2024年,实现政策直达、金融服务、企业诉求公共服务、产业链合作等多项服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了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实行市委书记、市长“双组长”制。领导小组下设7个专项组,由各领域分管副市长或市级领导担任专项组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发展改革委。重点任务清单事项各牵头单位要认真履职,在“三年行动计划”印发后1个月内,负责组织配合部门完成实施方案制定或配套政策出台,做到细化具体目标,明确时限要求,确保责任到人。各配合部门要积极主动作为,为保山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二)严格督查考评。认真落实“一线工作法”,建立常态化督导工作机制。市督查问效工作组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督导,推动任务举措落地见效。市营商环境评价牵头单位要组织制定符合保山实际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机制,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优。

(三)注重典型引路。各职能部门要大力弘扬“典型引路法”,主动对标省内先进和全国一流,加快职能转变,创新制度建设,努力在行政审批标准化、政务服务便利化、网上办事智能化、市场监管精准化等方面不断取得新突破,逐步实现与全国、全省在营商环境建设对标上看齐。

(四)大力宣传推介。市宣传推介专项组要全面开展营商环境和涉企政策解读宣传,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常态化组织优化营商环境主题宣传活动。将营商环境宣传推介纳入全市宣传工作重点,加大对典型案例和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力度。总结提炼全市营商环境建设的典型经验,依托微信、微博、短视频等新媒体拓展传播渠道,持续推介典型案例,推动营商环境宣传进园区、进企业,努力营造浓厚的发展舆论氛围。

附件:保山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重点任务清单

 

附件

保山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重点任务清单

行动计划

重点任务

主要目标(2022—2024年)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一、打造 一流市场 环境

1.加大市场主体培育 力度

2022—2024年期间,市场主体年均增长14%以上,分别达到 21.08万户、24.14万户、27.65万户以上

市市场监管局

市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对市级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实行“一个项目配套一个工作专班、 一个牵头部门、一个工作方案、一套支持政策”,统筹协调 解决堵点、难点问题

市投资促进局

涉及项目投资的业务主管部门为责任 单位

2.提高企业保障服务 能力

2022年,新开办企业设立登记时间由现在的1个工作日压缩 至0.5个工作日,市场主体简易注销登记的公告时间由现在的 45天压缩至20天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 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医保局、人民银行 保山市中心支行、市税务局、腾冲海关等

2022年,不动产一般登记由法定的3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 作日以内,抵押登记由现在3个工作日压缩至2个工作日。 之后,持续压缩办理时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市司法 局、市水务局、市能源局、市中级人民 法院、市税务局等,各供水供电供气企业

2022—2024年,实现全市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年增速高于全省 平均水平。2022—2024年,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支小支 农担保金额占全部担保金额的比例不得低于80%

人民银行保山市 中心支行 市金融办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 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 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税务局

2022年,全市居民、低压非居民用户用电报装时间由现在的 5个、15个工作日压缩至2个、5个工作日以内

市能源局

各供电企业

行动计划

重点任务

主要目标(2022—2024年)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一、打造 一流市场 环境

2.提高企业保障服务 能力

2022年,对无外线、有外线工程用水报装时间由现在的6天、 12天压缩至4天、8天,到2024年,压缩至2.5天和4天以 内

市水务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 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各供 水企业

2022年,全市市场主体用户用气报装时间由现在的12天压缩 至6天,到2024年,压缩至4天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 和规划局等,各供气企业

3.规范政府采购和 招标投标

2022年,全市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率达70%以上,到2024年, 达90%以上

市财政局

市级预算单位

2022年,全市在线开标率保持在97%以上,到2024年,力 争达到100%;2022—2024年,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交 易程度保持在95%以上

市发展改革委

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各公共资源交 易行政监管部门

4.增强纳税贸易服务 水平

2022年,全市市场主体缴纳税费时限由现在120小时压缩至 110小时以内,到2024年,压缩至90小时以内

市税务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医 保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等

2022—2024年,跨境贸易“两步申报”通关模式覆盖率由现 在40%提升至50%、“提前申报”通关模式覆盖率由现在5% 提升至10%

市商务局 腾冲海关

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人民银 行保山市中心支行、银保监会保山监管 分局、市腾冲边合区管委会、腾冲边防 检查站等

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免费通行政策,全市交通物流成本 持续降低

市交通运输局

市级有关单位

5.提升项目审批便利 服务

到2024年,全市政府和社会投资一般性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 时限由现在70个工作日压减至50个工作日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 导小组成员单位

对产业项目用地可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 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使用土地,对工业用地一次性缴纳土地出 让金确有困难的企业,可申请最长于2年内分期缴纳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级有关单位

行动计划

重点任务

主要目标(2022—2024年)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二、打造 一流政务 环境

6.推进政务服务事项 “三化”提升

2022年,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7%以上,全程网办率达70%以 上,到2024年,全程网上可办率达100%,全程网办率达90% 以上

市政务服务局

市级有关单位

2022年,实现174项“跨省通办”事项、100项“省内通办” 事项异地办理;2023年,进一步拓展“跨省通办”“省内通 办”事项;2024年,基本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 “省内通办”

7.持续提升政务服务 大厅服务质量

2022年,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服务,并 公示进驻清单;2023年,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分类受理达 到90%,2024年达到95%

8.持续推进政务服务 “一件事”服务

2022年公示首批“一件事”集成服务事项清单;2023年分批 次推出企业和个人集成服务事项;2024年实现高频政务服务 事项“一件事”全覆盖

9.持续提升政务服务 “好差评”工作

2022年,力争主动评价好评率达98%以上,实现差评整改率 达100%;2024年,力争主动评价好评率达100%

三、打造 一流创新 环境

10.实施企业人才引育 创新工程

2022—2024年,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不低于7.5万人次, 年新增专业技术人才2000人以上,全市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 2.6万人

市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局

市委组织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

11.实施企业技术创新 创业工程

2022—2024年,每年新认定企业技术创新中心、创新团队、 院士专家工作站10个以上,选拔培养高层次科技人才10人 以上

市科技局

市级有关单位

12.实施产业园区建设 创新工程

到2024年,建成以绿色能源、绿色轻纺、绿色生物制造为特 色的绿色工业产业体系。2022—2024年,园区主营业务收入 年均增速保持在16%以上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级有关单位

行动计划

重点任务

主要目标(2022—2024年)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四、打造 一流法治 环境

13.完善营商环境法治 体系

2023年,深入开展营商环境法治宣传。2024年,持续完善营 商环境法治体系

市司法局

营商环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4.提升营商环境执法 水平

2022年,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2023 年,大力推进智慧监管;2024年,实现市级部门行政许可事 项监管全覆盖

市市场监管局

市级有关单位

15.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运用

2022年,普通商标业务受理时限由现在1个工作日压缩至0.5 个工作日,全市发明专利累计有效量达到190件以上。到2024 年,设立1个知识产权维权工作站,发明专利累计有效量达 到210件以上

市市场监管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 科技局

16.提高执行合同审判 效率

2022—2024年,全市合同案件审理时限一审不超过180天、 二审不超过90天

市中级人民法院

市司法局等

17.提高涉企法律服务 能力

持续深化“律所联商会”机制,推进商会调解与行政调解、 司法调解有效联动。2023年,建立完善涉外法律服务工作机 制;2024年,形成解决多元纠纷综合联动制度

市司法局

市工商联、市外办等

2022年开始,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且债务人财产状况清楚的 破产案件180天内审结

市中级人民法院

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市税务局、人民银行保山市中心支行等

建立清理拖欠市场主体账款长效机制。2022年,完成200万 元以下无分歧投诉件的清偿,200万元以上无分歧投诉件与企 业协商后,签订还款协议;2023年,推动上年度末企业投诉 件处理,开展年度执法检查;2024年,推动大额款项拖欠企 业投诉件处理,开展清理拖欠工作“回头看”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级有关单位

行动计划

重点任务

主要目标(2022—2024年)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五、打造 一流社会 环境

18.着力构建清亲政商 关系

健全完善各级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外来 企业常态化工作机制。2022年,民营企业参与评议政府职能

部门达300家。到2024年,达350家以上

市工商联

各级各部门按职能职责分别负责

19.优化公共服务资源 配置

2022—2024年,全市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比例 分别达到85%、86%、87%以上

市教育体育局

市级有关单位

2023年,建成和推广运用医疗影像信息平台;2024年,实现 乡镇以上医疗机构影像信息互认共享

市卫生健康委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 局等

2022—2024年,全市跨市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率分别 达62%、65%、68%以上

市医保局

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等

2022—2024年,公共文化、企业文化服务质量显著提升,服 务能力不断增强

市文化和旅游局

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教育体育 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广电局等

2023年,实现县(市、区)至少有1个失能照护服务机构; 2024年,提升改造10—15个农村敬老院,每个街道至少建有 1所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 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等

20.加强社会信用体系 建设

2022年,巩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果;2023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效应不断增强;2024年,全市信用环 境得到较大优化提升

市发展改革委

市级有关单位

21.完善营商环境评价 机制

2022年开始,全市营商环境问卷调查和投诉举报整改率、办 结率均达100%。2022—2024年,市场主体参与评价营商环 境分别达500户、750户、1000户以上。2022年,市场主体 对营商环境的满意度达95%以上。2024年,进入全省前列

市发展改革委

营商环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2.确保惠企政策兑现 落实

2022年,实现全市惠企政策一口发布、一口受理、一口咨询 服务;2023年,实现目标政策精准及时推送、全方位政策评 估、动态追踪政策绩效;2024年,实现政策直达、金融服务、 企业诉求公共服务、产业链合作等多项服务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级有关单位

说明: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均为各项主要目标的责任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辖区内有关事项落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