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委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正确指导下,保山市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大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推进审计工作法治化进程,为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把牢政治方向
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依托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等学习载体,系统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组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0次、落实“第一议题”学习13次。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树牢法治理念
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牢抓实。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1次,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学习2次。深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大众化传播,向挂钩村群众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1次,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带头研究部署、重大问题带头解决、重点环节带头督办,强力推动落实依法治审工作。
一是持续加强法治学习宣传教育。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制度,将学习法律法规列为党组会第二议题,全年党组会学法13次,讲授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及廉政党课3次,扎实组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使干部职工知敬畏、懂规矩、守纪律、明底线。举办“审计大讲堂”,为审计干部职工搭建“讲理论、学规矩、钻业务”的交流平台,全年举办9期,有效提升了审计干部能查能说能写的能力。
二是坚持一体谋划,整体推进。主持召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研究推进审计法治建设,研究通过了《保山市审计局贯彻落实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实施意见》《保山市审计局关于2024年度行政执法巡检情况的通报》以及保山市审计局关于继聘法律顾问的决定等涉法事项。为推进审计法治建设把方向、定重点,使各项审计工作在法治轨道稳步推进。
三是严格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身作则参与并安排完成2024年度行政执法人员轮训任务,实现行政执法人员全员持证执法;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协作联动工作体系,推动各类监督的贯通协同。
四是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印发了《保山市审计机关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为推动清单学习落地落实,将其纳入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推动审计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审计监督效能
一是坚持职权法定,严格履行审计监督和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认真执行审计法、国家审计准则和上级审计机关业务操作规程,严格规范审计执行法行为。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根据新修订审计法及其他相关审计法律法规,调整完善审计机关权责清单,逐一明确审计监督权限的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责任方式等,推进审计监督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清单化,确保审计工作依法规范开展。严格执行上级行政裁量权基准,切实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年无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事件。
二是扛牢审计质量责任,严格落实审计质量分级负责制。坚持审计质量控制“层层有责、人人负责”,强化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确保问题查得出来、报得上去。加大对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取证资料、审计文书文本的实质性审核复核审理力度,切实提高审计质量。
三是坚持行政执法监督,严格执行审计业务质量检查制度。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对2个县级审计机关开展审计业务质量检查,持续推进审计业务质量检查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扎实有效地对审计执法活动进行全方位、全流程的监督。组织评审审计项目档案,选出一批基础规范、成果丰富的好项目供审计人员学习借鉴,提高审计人员质量控制意识、调动审计干部创新争优意识,促进全市审计项目质量的不断提升。
(五)全面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一是聚焦主责主业,做实审计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牢牢把握“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的职能定位,主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审计资源,聚焦预算执行和绩效、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民生保障和改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开展审计监督。2024年,实施完成审计(调查)项目21个,出具审计(调查)报告28份,查出主要问题金额88.34亿元,其中:违规金额1.95亿元、损失浪费金额15.29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86.39亿元。审计发现非金额计量问题168个。移送处理事项22件。
二是落实整改责任,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坚持把审计整改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发挥审计监督效能的一项重要措施,把审计查出问题监督整改贯穿于法治建设全过程,把审计查出问题“清单式”管理,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强化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监督总体格局,按照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安排,组织实施审计整改督查3次,实施审计整改专项审计调查1次。有力督促各整改责任单位认真落实整改责任,增强整改约束,维护审计监督权威。
(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一是严格落实集体决策制度。大额资金使用、重要人事任免等重大事项必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重大业务类决策必经局长主持的审理委员会会议、一般业务决策必经审计业务会议研究。认真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制度,审计项目必经法规审理。
二是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持续聘请法律顾问团队为全市审计机关提供涉法服务,确保决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推进行政执法决策科学化、法治化。
三是强化制度保障,促进审计行为规范。认真按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做好制度废改立工作。2024年,制定或修订了《保山市审计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跟踪督促检查办法(暂行)》《保山市审计局外出审计管理实施办法》《保山市审计局干部职工外出报备制度》《保山市审计局干部职工“八小时外”行为监督管理办法》等系列制度,进一步补强薄弱点、化解风险点,夯实审计法治建设制度基础。
四是强化“三项制度”落实,确保规范执法。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进一步明确执法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监督方式等,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清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公示运行机制。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在做出重大执法决定前,进行法治审核,未经法治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做出决定,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按照省审计厅新修订的审计文书和审计文本,严格规范编写内容、审核程序,确保执法文书、文本完整准确,严格做到各个执法环节有据可查。
(七)强化审计权力制约监督
一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人大监督。2024年,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截至目前,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市审计局党组4个方面26个问题,已整改完成25个,基本完成整改1个。积极主动支持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每次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均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认真贯彻落实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工作制度,及时落实人大建议。
二是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审计进点时,主动在门户网站将审计项目、审计纪律、监督举报电话予以公开;审计结束后,交由被审计单位填写审计人员遵守廉洁纪律反馈说明。
三是严格执行审计领域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按照上级审计机关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持续把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作为重要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按照规定的主体、范围、程序和方式做好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做到应报尽报、如实上报、规范上报。截至目前,向省委审计办、市委审计委员会报告专题报告、重大事项等16件(次),县级审计机关向同级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24次。
四是做实做细内部自我监督。研究制定《保山审计机关开展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专项整治工作计划》,细化实化重点任务,组织召开保山市审计局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2次。要求审计干部职工逐一列出个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不断增强依法从审、廉洁从审、文明从审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八)全面落实普法责任
一是强化系统内普法,提高审计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坚持领导带头学法讲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局党组会议学法制度化、常态化,全年共学法23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审计法等法律法规纳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内容,完成行政执法队伍全员轮训,并创造性的开办“审计大讲堂”9期,使审计人员从幕后走向台前,成为普法亲历者。
二是推动普法工作向服务对象延伸。利用审计进点、审计征求意见、审计整改、审计调查等环节,针对不同审计项目、审计对象,向被审计单位及相关人员宣传审计法、预算法、土地管理法、文物保护法、乡村振兴法等法律法规,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审计执法全过程。
三是全面履行社会普法责任。精心谋划“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主题宣传活动,严格落实时间节点普法制度,推动普法进社区、进街道、进乡村,全方位营造学法守法的社会氛围。
二、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学法用法观念仍需进一步增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还不够,对依法行政的工作内涵认识不足,凭借老经验、老方法、老习惯开展工作的思维模式未完全突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去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意识有待加强。
二是行政执法质量仍需进一步提高。依法审计和审计质量控制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审计项目全流程审计质量控制落实还需进一步增强,推动研究型审计有待加强。
三是法治宣传教育效果仍需进一步强化。在审计人员法治思维培育方面,与审计业务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讲解力度不够,审计人员对专业性法律法规融会贯通的能力还有待加强。在社会普法层面,普法面有待进一步扩大,普法形式多样化不够,缺乏吸引力,对提升社会公众的法治思维、法治能力的效果有待强化。
三、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安排
一是牢牢把握政治方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把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贯穿于审计工作的全领域、全过程,严格执行审计领域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审计工作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是深化研究型审计,全力提升审计监督质效。把研究型审计理念贯穿审计全过程,紧扣“政治-政策-项目-资金”主线,着重研究宏观决策、审计立项、审计对象、审计组织、审计全流程质量控制、审计成果利用等各环节,更加精准的揭示问题、更加精准的提出建议,更加高效地发挥审计监督与服务作用。
三是抓牢审计队伍建设。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打造经济监督“特种部队”的殷殷嘱托,坚定贯彻“努力建设信念坚定、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的重要指示要求,培养职业精神、提升政治能力、夯实专业能力,全方位锻造审计铁军,切实提升依法履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