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阳光政务”在线访谈工作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20﹞2号)要求,为做好全市2023年“阳光政务”在线访谈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线单位
涉及重点民生领域、重大工程建设、重大政策解读、社会关注度高、易形成社会热点,与群众沟通联系密切,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部门和单位(具体访谈单位见附件1)。
二、访谈内容
聚焦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及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本部门实际,针对重要政策文件、重点规划计划、重大建设项目实施,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关注度较高的热点难点问题,拟定访谈主题和内容。
三、访谈方式
访谈对象: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专家、业务骨干(4人以内)。
访谈形式:融媒体直播互动访谈(政策宣传+互动回应+主持人就热点问题延伸提问和随机提问)。
访谈地点:市广电台。
访谈档期:每2周一期(具体访谈计划见附件1),各单位需调整档期的,或确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参加的,须提前1个月报市政府办公室。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
各部门要把保山“阳光政务”在线访谈作为宣传解读政策、回应社会关切的重要平台,把参加在线访谈栏目作为政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请参加访谈的单位认真研究,及时填写《保山市2023年“阳光政务”在线访谈登记表》(见附件2),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3年2月28日(星期二)11∶00前报市政府办公室备案。
(二)加强领导
各上线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主要负责人要带队上线,主动安排上线工作,督办解决群众诉求或反映的问题。主要负责人因故不能带队上线的,必须书面向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请假,经批准后方可委托其他负责人带队上线。
(三)落实责任
1.请市广电台做好在线访谈栏目的具体实施,同时负责节目前、节目中、节目后的留言收集,负责节目播出后的公众回访及满意度调查等工作。
2.请各上线单位明确1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全面负责对接联系工作,积极配合市广电台做好热点问题采访、节目预告发布、后续追踪采访报道等工作。各上线单位联络员名单请于2月28日11∶00前报市政府办公室,联络员不得随意变动,确需调整的,须及时报市政府办公室备案。
3.请各上线单位认真准备访谈内容,访谈内容主要以政策宣传、互动回应为主,避免报告式、成绩式宣传。各上线单位的访谈内容应找准“小切口”,要有亲民性,并适合对外公开,数据权威、准确、统一,文字平实简洁、通俗易懂,严禁与上一年度雷同。访谈稿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后,须于节目上线前5个工作日内报市政府办公室审核。
4.请各上线单位对访谈期间收集的公众留言于5个工作日内答复办理,并将答复情况报市政府办公室。
(四)广泛宣传
请市广电台、保山日报社、保山新闻网等媒体各明确1名联络员,做好每期节目预告和重点内容同步推送、栏目宣传等工作。各媒体联络员名单请于2月28日11∶00前报市政府办公室。各级各部门要及时通过本级本部门网站、政务新媒体及时转载转发,进一步增强访谈效果、扩大社会影响力。
(五)监督考核
各单位参与节目情况及留言回应办理情况纳入2023年度政务公开考核内容,对存在应付式宣传、敷衍式回应、未及时办理公众留言的,进行相应扣分。2023年,市政府办公室对上线单位节目参与情况、留言回应办理情况实行季度督办通报。
附件:1.保山市2023年“阳光政务”在线访谈计划表
2.保山市2023年“阳光政务”在线访谈登记表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保山市2023年“阳光政务”在线访谈计划表
档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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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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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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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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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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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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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广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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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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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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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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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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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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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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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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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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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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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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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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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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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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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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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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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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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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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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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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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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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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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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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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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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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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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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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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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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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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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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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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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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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务局(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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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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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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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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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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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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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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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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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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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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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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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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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能源局(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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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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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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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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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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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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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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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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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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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务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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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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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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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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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保山市2023年“阳光政务”在线访谈登记表
访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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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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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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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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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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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主题
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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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互动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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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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