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根据中央、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有关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在《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保政发〔2020〕13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保山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工作分工的补充通知》(保政发〔2020〕14号)的基础上,对部分副市长工作分工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宋光兴副市长 增加联系保山军分区,驻保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等单位。
王文生副市长 不再负责民族宗教工作。不再分管市民宗局。不再联系保山军分区,驻保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等单位。
张云怡副市长 增加负责民族宗教工作。增加分管市民宗局。
市长、其他副市长、秘书长工作分工仍按保政发〔2020〕13号、保政发〔2020〕14号文件执行,请按此联系工作。
保山市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