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8735799-9-/2021-0512009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 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1-05-12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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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全市综合交通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政策解读

一、《意见》制定的背景

十四五”时期市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繁重,以高速公路、铁路、机场为主的重大项目加快推进,工程建设点多、线长、面广,桥隧比高、安全风险大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保障全市综合交通建设安全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印发该《意见》

二、《意见》目标

围绕平安交通”建设,扎实开展固根基、补短板、强弱项,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厘清综合交通建设安全监管责任,构建安全发展体系,严格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三、《意见》主要内容

意见》由总体要求工作任务保障措施3部分组成,工作任务分10个部分40条。《意见》立足保山实际,明确级人民政府、各监管部门和各参建单位的安全责任;规范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开展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平安工地建设、安全红线行动等方面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和保障措施

四、《意见适用范围

意见》适用于全市综合交通建设项目

五、《意见》执行标准

《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暂行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