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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来信选登

信件内容
标    题 关于房屋加建问题反映
姓    名
写信时间 2021年07月21日
信件内容 关于房屋加建问题咨询:4月份开了关于房屋加建听证会,关于房屋加建办法管理,加建面积不超过房屋主体面积的15-30%,对于超过加建面积的实行拆除,按文件要求不超过15%-30%的给予加建。听证会后,文件一直没有公示,导致加建房屋一直无法施工。有关执法部门管理制度不一,部分小区一直在施工建设,部分小区停工按要求等待文件,对于百姓实在不公平,请求政府尽快发文,让百姓安居乐业。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

“关于房屋加建问题反映”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规范全市房地产开发建成小区建设行为,推进违法违规建设清理整治工作维护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秩序和社会公平,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物业管理条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坚持消化存量、遏制增量、分类处置、疏堵结合的原则,我市自然资源局牵头,执法局、住建局配合起草了《腾冲市房地产开发建成小区违法违规建设清理整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为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增强城乡规划建设透明度、民主性和科学性,202142日在市自然资源局召开了《腾冲市房地产开发建成小区违法违规建设清理整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

2021430日云南省住建厅和自然资源厅联发了《关于持续推进城镇住宅小区违章搭建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云建房函〔202129号),对清理整治的规划认定和处置方式及遏制违章搭建的工作标准和整治管理等做了具体规定。《腾冲市房地产开发建成小区违法违规建设清理整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与上级文件存在冲突,下步我市将按照省住建厅和自然资源厅文件要求开展违建清理整治工作。

感谢你对腾冲政府工作的关心、关注。

处理对象 腾冲市人民政府
处理时间 2021年0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