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标 题 | 养老保险补缴 | ||
姓 名 | 罗** | ||
写信时间 | 2024年02月20日 | ||
信件内容 | 请问养老保险断缴可以补缴吗?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分为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和企业职工参保: 一、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断缴的目前无法补缴; 二、企业职工参保断缴的,属于按规定应缴纳但未缴纳的情形,如断缴时间在当前经办时间三年内的(即断缴时间在2021年3月1日以后),可由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和工资发放表原件(或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证明与原件一致),则可按规定进行补缴;如断缴时间超过当前经办时间三年(即断缴时间在2021年2月28日前)具备以下材料之一的,可以按规定进行补缴: (一)由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或社会保险稽核部门等部门在履行各自职责过程中形成的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相关法律文书。 (二)由省级有关部门下发的特定时期用人单位及职工阶段性暂缓缴纳养老保险费文件,或者由省级相关部门出具的批准用人单位暂缓缴纳养老保险费文件。 (三)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在依法查处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并责令补缴时出具的相关文书。 (四)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照国家部署出具的退役士兵补缴养老保险费的认定材料。 如有疑问可致电0875-2165812咨询。 |
||
处理对象 |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处理时间 | 2024年0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