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强化专项规划的引导、衔接、协调作用,根据云南省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保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开展了《保山中心城市排污专项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该《规划》已多轮征求市直有关单位及隆阳区人民政府、市产业园区管委会意见,与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充分衔接,并于2022年2月21日经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第5次全体委员会议审议通过,按照规委会审议意见修改完善后,2023年10月27日再次进行了部门及专家联审会议,并获得通过,《规划》于2023年12月4日取得保山市人民政府批复。
附件:1.《保山中心城市排污专项规划(2021-2035年)》文本
2.《保山中心城市排污专项规划(2021-2035年)》说明书
3.《保山中心城市排污专项规划(2021-2035年)》图纸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保山中心城市排污专项规划(2021-2035年)》规划文本.pdf】
附件【《保山中心城市排污专项规划(2021-2035年)》规划说明书.pdf】
附件【《保山中心城市排污专项规划(2021-2035年)》规划图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