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保山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强化疫情防控期间零售药店购买一退两抗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常态化的通知》(〔2021〕—21)要求,结合职能职责,现就做好零售药店购买“一退两抗”(退烧,抗感冒、抗细菌)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常态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促辖区药品企业履行好主体责任,增强风险意识,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加强政策宣传解释,加强从业人员疫情防控管理,做好从业人员身体状态管理,做好经营场所、运输配送工具等清洗消毒。
二、督促辖区药品零售企业严格落实健康码扫码管理,严格执行进出人员扫码和体温监测,发现异常人员立即按流程做好科学处置。
三、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及时将《保山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强化疫情防控期间零售药店购买一退两抗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常态化的通知》(〔2021〕—21)的要求传达到辖区内所有零售药店,并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信息登记准确完整。
四、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加强与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联系,及时掌握辖区内各药品零售企业报告数量及质量,对登记信息不全、不按规定执行的,要及时约谈并责令限期整改,涉嫌违法违规的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五、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环境下的药品零售企业日常监管,将药品零售企业规范经营行为与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一并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药品零售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做到合法合规经营,坚决防范和杜绝药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