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五县(市、区)疫情防控政策(1月8日)

发布日期:2022-01-09 17:35     来源:      点击量:

隆阳区:

1.境外入隆(返隆)人员境外入隆(返隆)人员已在入境口岸集中隔离21天的,入隆(返隆)后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第1、4、7天进行核酸检测 ,第7天采取“ 双采双检 ”。集中隔离不满21天的 ,入隆(返隆)后闭环转运到区级集中隔离酒店继续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满21天(时间以解除隔离之日开始计算),费用自理,集中隔离期满后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

2.新冠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经治疗解除隔离人员。凡在外地确诊新冠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经治疗解除隔离的,闭环转运到隔离点继续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期间第1、4、7、10、14天进行核酸检测,第1、14天采取“双采双检”。期满后由居住地乡镇(街道)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4、7天进行核酸检测。

3.14天内有本土病例发生的边境县(市)旅居史的入隆(返隆)人员。闭环转运至区级集中隔离酒店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时间以离开当地开始计算),期间第1、4、7天进行核酸检测,第1、7天采取“ 双采双检 ”,费用自理。期满后实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3、7天进行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带独立卫生间的单间,多人居家隔离须单人单间),实行集中隔离,费用自理。

4.近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县(市、区)旅居史及云南健康码为红码的入隆(返隆)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时间以离开当地开始计算),期间第1、4、7、14天开展核酸检测,第1、14天采取“双采双检”,期满后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第1、4、7天进行核酸检测。

5.近14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县(市、区)旅居史及云南健康码为黄码的入隆(返隆)人员。由 居住地乡镇(街道)实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时间以离开当地开始计算),期间第1、4、7天进行核酸检测 ,第1、7天采取“ 双采双检 ”。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带独立卫生间的单间,多人居家隔离须单人单间),闭环转运至区级集中隔离酒店实行集中隔离,费用自理。

6.近14天内有未发生本土病例边境县(市)旅居史的入隆(返隆)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凭证,入隆后第一时间向居住地村(社区)报备。无核酸检测阴性凭证的入隆(返隆)人员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备,并在24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费用自理,检测结果未出前严格落实居家健康监测,检测结果为阴性后方可自由流动。

7.“大数据行程卡”带星号的入隆(返隆)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凭证,入隆后第一时间向居住地村(社区)报备,并在24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费用自理,检测结果未出前严格落实居家健康监测,检测结果为阴性后方可自由流动。

施甸县:

1、境外入施(返施)人员。凡已在入境口岸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满的,返乡前要及时与村(社区)联系报备,返乡后继续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和居家健康监测7天的管控措施,期间第1、4、7、14天进行核酸检测,费用自理。

2、新冠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经治疗解除隔离人员。凡在外地确诊新冠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经治疗解除隔离的,入施(返施)前要及时与村(社区)联系报备,由目的地负责闭环转运到隔离点,继续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期间第1、4、7、10、14天进行核酸检测;期满后由属地乡镇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第1、4、7天进行核酸检测,费用自理。

3、14天内有本土病例发生的边境县(市、区)入施(返施)人员。入施(返施)后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和居家健康监测7天的管控措施,期间第1、4、7、14天进行核酸检测,费用自理。

4、近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县(市、区)旅居史及云南健康码为红码的人员。入施(返施)前须及时向居住地村(社区)报备,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第1、4、7、14天开展核酸检测;期满后由属地乡镇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第4、7天开展核酸检测,费用自理。

5、近14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县(市、区)旅居史及云南健康码为黄码的人员。入施(返施)前须及时向居住地村(社区)报备,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的管控措施,期间第1、4、7、14天进行核酸检测,费用自理。

6、省外低风险地区入施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入施,无核酸检测报告的须在24小时内做一次核酸检测,费用自理。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及时全程佩戴口罩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和排查,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7、边境县入施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入施,无核酸检测报告的须在24小时内做一次核酸检测,费用自理。

8、做好个人防护,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勤洗手、常通风,外出正确佩戴口罩,不扎堆、不聚集,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出入机场、车站、商场、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严格扫码、验码。

9、尽快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仍是目前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请尽快前往就近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完成新冠疫苗接种;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第二针剂满6个月的人群,应尽快接种第三针剂新冠病毒疫苗。

10、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要落实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监测制度,落实晨、午检制度,增加对教室、宿舍、食堂、公共活动区域等场所地面和水龙头、门把手、楼梯扶手、健身器材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频次。

11、各疫情防控检查点要充分发挥“哨点”作用,严格落实检查点防控职责,做到逢车必查、逢人必检,确保不漏一车、不漏一人。

腾冲市:

1.对从腾冲口岸通道入境回流中国籍人员进行严格闭环管理,实行21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解除隔离后目的地在腾冲市内的,继续开展7天居家健康监测;从其他口岸通道入境回流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来(返)腾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不满21天的,到腾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满21天(时间以解除隔离之日开始计算),解除隔离后继续开展7天居家健康监测;隔离费用和核酸检测费用自理。

2.在外地确诊新冠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经治疗解除隔离来(返)腾人员,继续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时间以解除隔离之日开始计算),隔离费用和核酸检测费用自理。

3.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时间以密切接触者最后接触之日开始计算),解除隔离后开展7天居家健康监测。

4.近14天有国内疫情高风险县(市、区)旅居史、云南健康码红码来(返)腾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时间以离开当地之日开始计算),解除隔离后开展7天居家健康监测;隔离费用和核酸检测费用自理。

5.对近14天有国内疫情中风险县非边境(市、区)旅居史、云南健康码黄码来(返)腾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隔离费用和核酸检测费用自理。

6.国内疫情低风险地区来(返)腾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腾,未持的抵腾后到指定地点进行1次核酸检测,费用自理。

7.有近14天有发生本土病例边境县(市、区)旅居史来(返)腾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时间以离开当地之日开始计算),解除隔离后开展7天居家健康监测;隔离费用和核酸检测费用自理。

8.非必要不进入猴桥镇、滇滩镇、明光镇3个边境乡镇。猴桥镇猴桥社区、轮马社区、胆扎社区,滇滩镇联族社区,明光镇麻栎社区、自治社区6个抵边社区实行封闭管理,人员非必要不进不出。确需进出的向属地乡镇疫情指挥部申报,同意后持属地乡镇开具通行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入。

上述政策调整以本地最新发布的通告执行时间为准。

龙陵县:

一、境外入龙(返龙)人员。凡已在入境口岸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满的,入龙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期间第1、4、7、14天进行核酸检测,期满后由属地乡镇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第2、7天进行两次核酸检测,费用自理。

二、新冠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经治疗解除隔离人员。凡在外地确诊新冠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经治疗解除隔离的,入龙后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期间第1、4、7、10、14天进行核酸检测,期满后由属地乡镇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第2、7天进行两次核酸检测,费用自理。

三、近14天内有本土病例发生的边境县(市)入龙(返龙)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凭证,入龙前须经目的地村(社区)报备、乡镇审批同意,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时间以离开当地开始计算),期间第1、4、7天进行核酸检测,期满后由属地乡镇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费用自理。

四、近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县(市、区)旅居史及云南健康码为红码的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时间以离开当地开始计算),期间第1、4、7、14天进行核酸检测,期满后由属地乡镇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费用自理。

五、近14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县(市、区)旅居史及云南健康码为黄码的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凭证,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时间以离开当地开始计算),期间第1、4、7天进行核酸检测,期满后由属地乡镇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费用自理。

六、有边境县(市)旅居史的入龙(返龙)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凭证入龙。

七、“大数据行程卡”带*号的入龙(返龙)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凭证入龙;由属地乡镇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

无上述情况的,绿码通行。入龙返龙人员须如实申报个人行程信息,对不如实申报或伪造相关证明材料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昌宁县:

一、境外入昌(返昌)人员。(一)凡在外地已集中隔离观察14天的入昌(返昌)人员,按闭环管理规范要求,一律送至县级集中隔离酒店实施集中隔离14天,期间第1、4、7、10、14天进行核酸检测,所有费用自理。(二)凡在外地集中隔离观察21天的入昌(返昌)人员,按闭环管理规范要求,一律送至县级集中隔离酒店实施集中隔离7天,期间第1、4、7、天进行核酸检测,所有费用自理。上述人员集中隔离期满解除隔离前24小时,须自行提前向目的地村(社区)报告,返回后及时到村(社区)报备,并由属地乡镇进行7天居家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开展3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第4天、第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7天),检测费用自理。

二、新冠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经治疗解除隔离人员。凡在外地确诊新冠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经治疗解除隔离的,由目的地负责闭环转运到隔离点,继续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期间第1、4、7、10、14天进行核酸检测,期满后由属地乡(镇)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第1、4、7天进行核酸检测,所有费用自理。

三、对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所在县(市、区)旅居史或“云南健康码”红码入昌(返昌)人员。按闭环管理规范要求,一律送至县级集中隔离酒店点进行14天集中隔离(时间以离当地开始计算),期间第1、4、7、14天开展核酸检测,隔离期满后进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第4天、第7天进行核酸检测,费用自理。

四、对14天内有国内中风险所在县(市、区)旅居史和“云南健康码”黄码入昌(返昌)人员。入昌(返昌)后按闭环管理要求,一律到送至县级集中隔酒店实行7天集中隔离,期间第1、4、7天开展核酸检测,隔离期满后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4天、第7天开展核酸检测,费用自理;

五、近14天内有国内高中风险所在州(市)旅居史、“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带有“*”号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由属地乡镇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

六、近14天内有本土病例发生的低风险县(市)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由属地乡镇进行7天居家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

七、近14天内有未发生本土病例边境县(市)旅居史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达目的地后纳入村(社区)网格管理。

八、省外低风险地区人员:持“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通行,建议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昌,到达目的地后纳入村(社区)网格管理,在体温正常并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有序流动。

九、近14天内有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所在州(市)旅居史、“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带有“*”号的外地货运驾驶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昌有对接联系企业或对接联系人、签订承诺书后方可入昌,在昌期间由对接联系企业或对接联系人监督开展健康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