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市直各有关单位,中央及省属驻保有关单位:
为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快速扩散,按照《云南省委省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第6号)的安排部署,全面开展“大清扫、大消毒”爱国卫生运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泛动员,全民参与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开展“大清扫、大消毒”爱国卫生运动的行动自觉,广泛动员,全面部署,全民参与,凝聚社会共同推进强大合力,认真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打赢打好疫情防控的阻击战。
二、强化指导,科学实施
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卫生防护指南》等关于卫生防护相关的指南及指导意见,加强疫情防控消毒技术指导,科学实施卫生防护措施。一是各地卫生防疫部门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卫生防护知识培训,向各单位工作人员宣传防疫知识,合理选择使用防护用具,科学使用消毒液浓度、消毒方法进行消毒,以确保消毒效果。二是开展健康宣教,灵活运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微信、微博等多种方式及平台,在相关公共场所开展疫情防控健康科普知识宣传,普及卫生健康知识,引导群众转变观念,改变不良卫生习惯,培养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三是选择合格防护用具和消杀用品。选择具有卫生安全评价报告且在有效期内的合格防护口罩、消毒剂等防护消杀物资,确保防护和消杀效果。
三、突出重点,群防群控
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好责任区域环境卫生整治活动。一是做好社会环境卫生整治。强化对单位办公场所、农贸市场、超市、住宅小区、客货运输场站、公共交通工具等公共场所及其周边环境的全面卫生整治工作。二是做好家庭环境卫生整治。强化城镇、农村居家环境卫生整治,做到勤打扫、勤通风、勤消毒,全面整治乱扔垃圾、乱泼污水、乱堆杂物粪土、禽畜乱跑等现象,不随意丢弃使用过的口罩、纸巾、手套。三是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强化宣传引导,引导教育群众做好个人防护,做到不聚会、少外出、戴口罩、勤洗手、强锻炼,有效遏制疫情蔓延。四是做好除四害工作。按照环境治理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治原则,选择安全有效的消杀方法措施,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孳生环境,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五是严管严控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强化对活禽、野生动物经营的市场以及餐饮服务单位的市场监管力度,严防来源不明的畜禽和野生动物产品流入市场,引导群众不接触野生动物,不食用野生动物及未煮熟的禽肉蛋,最大限度降低被传染的风险。
保山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