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和驻保机关、企事业单位:
为做好全市重点场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防控工作,规范处置流程,防止疫情传播,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印发全省重点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的通知》(云疾控发〔2020〕43号),以及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的《保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美容美发、洗脚城等场所疫情防控技术指南》(试行)、《保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旅游景点疫情防控技术指南》(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印发全省重点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的通知
2.保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美容美发、洗脚城等场所疫情防控技术指南(试行)
3.保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旅游景点疫情防控技术指南(试行)
保山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24日